关于环境监测补测问题
问题:
我公司为一般工贸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焚烧,目前因环境监测问题有一些疑问特咨询希望领导予以解答:
1、如焚烧炉在一整个自然月都处于停炉状态,此情况是否需要在次月对相关监测因子进行补测?
2、如焚烧炉在自然月中只运行了一段时间进行了停炉检修,且在运行期间因检测公司计划原因未进行检测,此情况是否需要在次月进行对相关检测因子进行补测?
3、部分监测因子为一季度监测一次,如根据检测计划放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检测,但因为某一季度最后一个月停炉检修未能如期检测,此情况是否需要在下一季度进行补测?
答复:
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明确,企业应将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和污染源监测年度 告。
如焚烧炉在一整个自然月都处于停炉状态,本月自行监测可不开展,信息公开时说明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如焚烧炉在自然月中运行一段时间后停炉检修,自行监测未能及时开展,需在次月尽早进行补测,数据信息公开时备注说明;于部分按季监测的因子,因停炉检修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展监测,也需在下一季度尽早进行补测,数据信息公开时备注说明。
当前,危险废物和垃圾焚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已引起媒体和社会公益组织的广泛关注,您公司应高度重视,计划停炉检修时,应及时通知检测公司尽快实施当月(季)自行监测,完整、准确公开监测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未开展自行监测的,需公开说明原因。
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回复
来信:
我是一名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在实际环保行政处罚过程中,特别是针对煤质超标、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企业有时候会提出复测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复测要求,我们应该怎样处理?针对于哪些情形可以进行复测,复测的条件是什么?针对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复测,还请分类予以明示。
回复: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复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均可作为环保监管执法的依据。在有证据表明监测数据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情况下,该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
排污单位如何开展自行监测?
自行监测指排污单位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1)按照行业技术指南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2)开展自行监测活动可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开展;
(3)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做好与监测相关的数据记录,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5)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 3 个月内,将自行监测信息与“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与共享平台”联 。
45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自行监测,是对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支撑,为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日前批准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等13项国家标准,这13项标准已于7月1日起实施。
标准下载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 1244—2022).pdf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HJ 1245—2022).pdf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46—2022).pdf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247—2022).pdf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pdf
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pdf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pdf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pdf
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pdf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pdf
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HJ 1254—2022).pdf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HJ 1255—2022).pdf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 1256—2022).pdf
45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全部发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订版)》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分类,构建了“1+43+1”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以下简称《总则》)为统领和兜底,以43项重点行业和通用工序为主体,以《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为要素补充,共45项,现已均公开发布。
截至目前,行业和通用工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共发布73项,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对应,存在1对1的情况,也存在1个大行业规范对应多个子行业指南,或多个子行业规范对应1个大行业指南的情况,二者实现了全面衔接。废弃资源加工、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等少数行业未制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可按照《总则》开展监测。
汇编目录如下,点击标准【标题】即可查看全文:
序号 |
单位全称 |
实施日期 |
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pdf |
2017-06-01 |
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pdf |
2017-06-01 |
3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 821-2017).pdf |
2017-06-01 |
4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pdf |
2017-11-01 |
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pdf |
2018-01-01 |
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纺织印染工业(HJ 879-2017).pdf |
2018-01-01 |
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pdf |
2018-01-01 |
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提取类制药工业(HJ 881-2017).pdf |
2018-01-01 |
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发酵类制药工业(HJ 882-2017).pdf |
2018-01-01 |
10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HJ 883-2017).pdf |
2018-01-01 |
1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HJ 946-2018).pdf |
2018-10-01 |
1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pdf |
2018-10-01 |
13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pdf |
2018-10-01 |
14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HJ 985-2018).pdf |
2019-03-01 |
1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HJ 986-2018).pdf |
2019-03-01 |
1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pdf |
2019-03-01 |
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 988-2018).pdf |
2019-03-01 |
1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HJ 989-2018).pdf |
2019-03-01 |
1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 1083-2020).pdf |
2020-04-01 |
20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HJ 1084-2020).pdf |
2020-04-01 |
2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酒、饮料制造(HJ 1085-2020).pdf |
2020-04-01 |
2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pdf |
2020-04-01 |
23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 1087-2020).pdf |
2020-04-01 |
24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pdf |
2020-04-01 |
2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2020).pdf |
2021-01-01 |
2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HJ 1139-2020).pdf |
2021-01-01 |
2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HJ 1204-2021).pdf |
2022-01-01 |
2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固体废物焚烧(HJ 1205-2021).pdf |
2022-01-01 |
2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HJ 1206-2021).pdf |
2022-01-01 |
30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pdf |
2022-01-01 |
3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 1208-2021).pdf |
2022-01-01 |
32 |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pdf |
2022-01-01 |
33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HJ 1244—2022).pdf |
2022-07-01 |
34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聚氯乙烯工业(HJ 1245—2022).pdf |
2022-07-01 |
3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HJ 1246—2022).pdf |
2022-07-01 |
36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HJ 1247—2022).pdf |
2022-07-01 |
3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HJ 1248—2022).pdf |
2022-07-01 |
38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HJ 1249—2022).pdf |
2022-07-01 |
39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pdf |
2022-07-01 |
40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金属铸造工业(HJ 1251—2022).pdf |
2022-07-01 |
41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pdf |
2022-07-01 |
42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HJ 1253—2022).pdf |
2022-07-01 |
43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砖瓦工业(HJ 1254—2022).pdf |
2022-07-01 |
44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陶瓷工业(HJ 1255—2022).pdf |
2022-07-01 |
45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中药、生物药品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HJ 1256—2022).pdf |
2022-07-01 |
各项标准适用范围汇总: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HJ 820-2017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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