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的《枣庄环境监控信息》显示,2018年12月18日、25日、26日、29日,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烟尘自动监测日均值分别超标0.6倍、0.83倍、0.66倍、0.78倍。滕州市大宗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1#锅炉和2#锅炉运行期间,配套除尘袋损坏,未及时更换,造成锅炉外排废气烟尘自动监测日均值出现多日超标。由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近日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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