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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所反映的问题属实,余火已做扑灭处理。但因现场未发现在场人员,故无法做进一步处罚,今后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感谢您对江山镇政府工作的参与和支持!江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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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江山镇人民政府 回复 2019-12-14 20: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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