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452人次对194家工地开展检查,发现10家工地存在超时违法施工行为。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除获得市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施工单位外,在深圳市建成区内,禁止在中午12点至14点以及夜间23点至次日7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若在获得许可后,施工工地产生的噪音超过规定允许范围,仍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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