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应加强治理

江苏一化工厂填埋5000吨疑似危险废物,被环保部等督办。(2015年12月24日 新京 )

我国大部分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都是由地方政府审批的,自2002年末开始,高能耗、高物耗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出现了过热发展的势头,年均增长率都在15%以上。这里,在战略指导思想上有一个取舍的问题,是要金山银山,还是要绿水青山,常见的是牺牲环境的长远利益而先顾及当下的经济利益。在地方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缺乏全局性、前瞻性的综合规划与协调,如果没有对权力的监督、对强势集团的规制,我们应对能源短缺和气候变化的过程,就可能成为少数人暴富、相当多的移民处境恶化、生态环境受到超出承受力的破坏的过程。 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具有优越性,生态环境领域是国家参与的重镇。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绩效直接关系着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曾经面临严重的环境危局,但是,经过坚持不懈的治理,他们的生态环境已经大为改观。可见,有效治理是可以获得良好的环境绩效的。而地方政府能够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良好绩效的关键在于制度激励。制度决定了经济人的机会集合与行为边界,影响相应利益的分配。不同制度产生不同的生态环境,有环境友好型制度与环境掠夺型制度。地方政府的政绩冲动和目光短浅实际上也是我们的制度所激励出来的。从制度上确保政府环境治理绩效,就要完善政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将环境保护作为衡量政府职能效率的强制性指标,考察地方政府在保护生态环境、避免资源过度消耗、提供环保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环境公平和环境安全方面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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