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0个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得好,被国务院点名表扬并奖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 ,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30组。其中包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20个县(市、区)和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5个省。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

北京市门头沟区,河北省正定县,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吉林省图们市,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长兴县,安徽省巢湖市,福建省永泰县,江西省全南县,山东省荣成市,河南省长垣市,湖南省宁乡市,重庆市南岸区,四川省丹棱县,云南省澄江市,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康县,青海省贵德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2020年对上述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地方

黑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

2020年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激励力度),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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