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紧扣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组织16个州(市)分两批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着力打造具有云南特点、边疆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总结推广了“党群服务和社会治理中心”“乡贤+基层社会治理”“红色物业”等做法,确保市域成为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成为解决问题的主战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曲靖、昆明、玉溪、普洱、昭通、西双版纳、保山等7个州(市)先后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为全国提供了社会治理“云南方案”。
坚持强基导向,探索推动市域、基层、 格分层治理,深入推进“全科 格”建设, 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100%配备政法委员或政法副书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达100%, 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全省共划分 格39.2万余个,配备专(兼)职 格员56.7万余人,有效夯实了社会治理“底座”。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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