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月10日,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加大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力度,加大主次干道及207国道复线清扫洒水频次,加大对辖区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各级 格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东宝区重点做好家居企业大气污染物管控,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重点做好化工企业大气污染物管控和园区道路扬尘管控,漳河新区重点做好辖区工地扬尘管控,严格市政建设工地管控,大力推广环保抑尘剂使用。住建部门加大建设工地巡查力度,严格按照“三个六”施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结束后,协同城管部门做好管 建设和实施绿化工程时的扬尘管控。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机动车管理,对上路机动车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冒黑烟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辆,严格园区柴油货车管控,鼓励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开展重点区域机动车禁限行;城管部门加大中心城区主次道路清洗、洒水、喷雾等“三合一”降尘频次,加大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全覆盖检查频次,禁止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露天烧烤行为等。交通部门加大环城公路等清扫洒水频次,做好大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研究实施重污染天气期间乘坐公交车免费。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 预警工作等。气象部门做好污染气象条件预 预警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此外,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各地、各部门需优先落实Ⅲ级应急响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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