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元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县水务局对龙川江元谋段开展联合巡河。
经巡查发现,该河段上游部分小月旧村段河道旁建有1个公共垃圾池,装满的垃圾会从缺口处掉落滚入龙川江内,垃圾发酵后的污水也会流入江里,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整改中
整改后
针对这一情况,县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重新选址合理建设垃圾堆放点,并及时清理龙川江小月旧村段河边及河道内的垃圾。
整改前
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拆除了垃圾池,并组织单位及基层党员干部、志愿者对河岸边垃圾、河道内漂浮物进行清理。
治理一处、清洁一处、美丽一处。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让龙川江水质及沿岸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和保护,如今的龙川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已然成为“城市之肺”。
审 核:陈 颖
责 编:张沉澄
编 辑:李金洁
来 源: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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