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5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4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 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80号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 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规定,决定调整广东省发电企业上 电价,省内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 电价降低2.85分/千瓦时(含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合并持有85.58%股权)、深圳市广深沙角B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4.77%股权)、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0%股权)所属电厂的上 电价具体调整如下(均为含税,不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调整前上 电价 调整后上 电价 名称 (元/千瓦时) (元/千瓦时)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 0.4809 0.4524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 0.5291 0.5006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5 号机组 0.5265 0.4980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6 号机组 0.4750 0.4465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0.4750 0.4465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 0.4750 0.4465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经初步测算,本次上 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约28,7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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