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 站公示了一起行政处罚——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大道360号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未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据公示内容,2022年6月1日出具的川天环城罚字(2022)第011083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南湖大道360号佳兆业*君汇上品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未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其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对此,2021年9月29日成都市温江区回应:经调查,佳兆业丽晶港小区位于我区同兴东路88号,由四川天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6月竣工交付。现由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丽晶港小区28栋负二楼常年无人管理脏乱差的问题。2021年9月27日,涌泉街办及属地社区约谈了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责令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效,改进服务方式,积极回应业主诉求。物业公司承诺对负二层保洁及垃圾清运作业时间由原来的每日两次调整为每日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运频次。同时加强对物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并在楼栋广泛开展宣传。
关于监控设备损坏的问题。物业公司将对地下室的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修复受损设备,并在负二层增加高清监控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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