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学者聚焦疫情之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呼吁健全地方治理体系

南都讯 6月20日,由华中师范大学主办,华师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华师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共同承办的“疫情与基层治理现代化”高端学术论坛于线上举行。论坛邀请近20位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聚焦基层治理现代化开展线上交流。

疫情之下,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与会专家从全球比较、历史经验、数据抗疫、舆情治理及地方实践等角度,就当前形势下如何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展开了深入交流。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俞可平认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能力和防控效果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地方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考验着一个国家的公共信息发布体制、政府应急管理体制、重大公共政策决策体制、政府官员问责体制、社会公共参与体制等。地方治理和社会治理将变得更加重要,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由于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差异而呈现出明显不同的防控效果。如何健全地方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将是疫情结束后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包刚升对比分析了抗击疫情的中国大陆方案、东亚地区方案和欧美国家方案。他认为,东亚地区采取兼顾抗疫与经济社会正常化的“精益管理”模式,欧美国家出于对疫情初期的错误认知,采取有限抗疫策略导致疫情扩散。不同国家采取差别化行动策略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能力、社会自治能力、医疗能力这三个能力变量及政体类型、央地模式这两个制度变量。而中国大陆采取政府主导型的全封闭全隔离抗疫模式,需要思考在解除全封闭后如何走出灵活抗疫的新路。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文军表示,公共卫生灾害的特殊之处在于其隐蔽性和流动性,从而导致不确定性。在当今社会,人的流动性进一步加强,体现在居住流动性、阶层流动性和人的个体化趋势明显。疫情的不确定性与人的流动性叠加,给疫情防控带来严峻挑战。在流动时代的不确定性中应对各种重大风险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制度建设和人类共同体的建构。构建疫情防控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整合政府依法“管治”、社区居民有序“自治”与社会力量参与“共治”,使社会治理的功能、价值和意义最终回归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凸显“人本理念”。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樊博论述了数据抗疫的作用。他认为,为强化全社会的风险阻击能力,可以将“互联 +”系统融入应急预案,打通政府部门与层级,构建利益共同体,畅通信息流。同时,将“互联 +”技术应用于应急灾备,以合同外包的形式,搭建起“企业—政府”的物资供应链。此外“互联 +”技术应用于应急响应会有效提升疫情信息公开的公开率、时效性、精细度,以信息对称为基础,将政府、社会、社会组织、公众等主体整入“互联 +”平台,促进实现人、财、物、制度的协同有序。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唐鸣分析认为,当前社区信息化平台种类多、建设普及率较高、使用率高,但信息共享程度低、信息化培训率低、新兴便民服务融入度低,未来需要强化政府引导和社会协同共建,加强信息化人才建设,坚持技术创新与内容完善并重,增强服务供给的实用性。

西北政法大学 络政治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张爱军则聚焦疫情反歧视机制的建构,他表示,重大突发疫情下的权利歧视既有常态社会的普遍性,也有风险社会的特殊性。权利歧视是政治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化提升的障碍,需要不断加强经济建设和生命伦理教育,完善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契约关系体系建设、信息流动体系建设、应急治理体系建设来克服。

北京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孙宽平着重关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他认为,本次疫情防控通过政府主导的行政体制强力推动,由社会全方位落实防疫。基层社区个别存在基本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配置不周,社区干部关系、邻里关系疏远,居民需求对接不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单一等问题。因此基层治理需要协调好行政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运用好大数据技术,加强社区法治德治相规范,落实民主协商、邻里互动、多方参与,促成共治共建。

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文认为,本次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应急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短板,还应注重常态治理“碎片化”与非常态治理“动员化”的协调转换。治理“碎片化”主要表现在权力结构、职能设置、责任分配、任务委派等方面,需要通过构建扁平化的城市治理体制、合理事权配置、优化责任追究制、完善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来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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