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学检测要求

一、环境卫生学检测范围

(1) Ⅰ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室。Ⅰ

(2) Ⅱ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导管室、产房、新生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消毒供应中心无菌物品存放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3) Ⅲ类环境包括:普通病房的监察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中心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4) Ⅳ类环境包括:传染科和病房。

二、环境卫生学检测时间

Ⅰ、Ⅱ类环境每月一次,Ⅲ、Ⅳ类环境每季度一次。当医院有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感染流行病学因素有关时,及时进行检测。

三、环境卫生学检测方法

(一)空气

1.时机

室内环境清洁消毒处理后,关闭门窗无人走动的情况下,静置十分钟后采样

2.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的布局位置距离墙壁1m处,高度距地面不低于80cm,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边缘,暴露5分钟盖好送验。

3.标准

Ⅰ类环境≤10cuf/m3;Ⅱ类环境≤200cuf/m3;Ⅲ类环境≤50cuf/m3

(二)物体表面

1.内容

根据科室特点重点监测,如治疗台,雾化器,氧气湿化瓶,体温计,病床,床旁桌椅等

2.时机

选择在清洁消毒后或使用前采样,如暴发流行则尽可能对未消毒处理的现场进行采样,并增加采样点

3.方法

棉拭子涂抹法,小于1m2的平面全部涂抹,大于的平面用1-4个5cm x 5cm大小的标准灭菌规格板,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抹各5次,立即送验

4.标准

Ⅰ、Ⅱ类环境≤5cuf/cm2;Ⅲ类环境≤10cuf/cm2;Ⅳ类环境≤15cuf/cm2。无菌物品不得检出细菌。

(三)手卫生

1.时间

每月对Ⅰ,Ⅱ类环境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消毒效果检测,Ⅲ,Ⅳ类环境每季度监测,怀疑医院感染爆发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应及时监测。

2.方法

手卫生后采样,采用六步洗手法5指并拢,用浸有含相应中和剂的无菌洗脱液侵湿的棉拭子在双手指曲从指根到指端往返涂擦2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30m2,立即送验。

3.标准

洗手及手消毒后≤10cuf/cm2,外科手消毒≤5cuf/cm2。

四、紫外线灯的检测

1.方法

(1)辐射强度检测:新灯功率为30w,40w时辐射强度必须≥90μW/cm2,每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89~80μ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79~70μW/cm2,每季度监测一次,当辐射强度<70μW/cm2,应更换灯管。

(2)时间监测:登记每只灯管的起始及累计使用时间,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2.注意事项

1 灯管购置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 保持灯管清洁,每周及监测前用95%的酒精擦拭灯管

3 辐射强度监测应有专人使用合格的监测仪进行

4 每次监测后记录监测时间及强度

5 更换灯管应记录更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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