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日|东钱湖畔踏浪而来,宁波首个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起航!

6月4日下午,正值第50个世界环境日前夕,在美丽的东钱湖畔,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鄞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正式成立了。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海东,鄞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沃勇特出席成立仪式,鄞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水旭波主持仪式。

“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的设立,旨在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创新环境资源的执法司法保护机制,实现生态环境全链条、联动式一体化、多元性的治理新格局

宁波中院沈海东常务副院长,鄞州区沃勇特常务副区长,鄞州法院应启明院长,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孟军,共同为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揭牌。

随后,鄞州公检法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东钱湖旅游与湖区管理局九家单位共同上台签订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合作框架协议,并出台了《关于成立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的实施意见》。

成员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办公室设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成员单位包括: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旅游与湖区管理局

工作机制

(一)共治共享,健全公共参与机制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违法举 中心、12309等线索举 平台建设,及时分级分类处理。巡回审判点根据地区实际,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经营企业的监管。

(二)府院联动,打造行政司法协作体系

1、建立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实行生态环境联合查办机制。

2、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强对索赔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磋商、司法确认等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

3、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实现区域修复共谋机制,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损害修复专项资金收支制度,确保资金用于受损环境的修复,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三)数字赋能,打破生态保护信息壁垒

1、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平台,依托“绿源智治”协作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案件同一平台在线办理

2、落实联合督办执法案件的联动办理,实现涉嫌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 上移送、 上受理和 上监督,做到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鄞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同步成立,鄞州法院应启明院长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授牌,东钱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良红局长接牌。

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旨在通过案件巡回审理的方式,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便民司法,方便群众,为鄞州区的绿水青山提供司法保护。

本次成立仪式上,宁波市绿色科技文化促进会秘书长戴文发表《倡导保护环境共建绿色宁波》的倡议书:

倡导保护环境共建绿色宁波

倡 议 书

大家好!

在深水静流的东钱湖,我们呼吸每一丝涟漪漾起的宜人沁香,聆听每一道水流奔涌如海的雄心壮志;在宁静浩瀚的福泉山,我们朗读枫叶红、银杏黄、山鸟鸣的和谐空间,感受春秋明艳、溪泉奔跃的自然从容。环境是我们人类及所有自然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今年的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值此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成立之际,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我们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先锋。公众是区域治理的最小行动“细胞”,是生态环境区域治理的重要主体。我们应自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绿色文明观念,自觉关心环保状况,把个人环保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做好垃圾分类,爱护公共绿地,相互监督,共建节约型、环保型社会。

二、争做保护绿色生态环境的先锋。要掌握正确判断环境的基础科学知识,形成对生态环境因素的理性认识,提升自身对生态环境的区域防范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社会活动,清除或有效控制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三、争做引领绿色生活方式的先锋。全体市民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节约用水、珍惜水源,减少水污染。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适度消费,避免盲从。优先消费环保概念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节约资源。要做绿色志愿服务者,动员广大群众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的新风尚。

行胜于言,保护生态环境已经刻不容缓。青山绿水就是我们的财富,蓝天白云就是我们的幸福。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共同守护“鄞绿甬青”!

宁波市人大代表、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蔡祖红就律师参与生态环境纠纷化解进行发言:

“律师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一员,应积极发挥自己的职业特长,克服生态环境保护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参与生态环境纠纷时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讲员、监督员、调解员、咨询员,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坚毅的勇气投入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工作之中。”

宁波万金钣金控股集团董事长朱春雷作为环保企业家代表发言:

“作为东钱湖的本土企业,我们始终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废水废气排放。未来,我们也将本着对企业负责、对东钱湖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敢作敢为、善作善成,共同开创东钱湖生态文明建设更加辉煌和美好的明天。”

鄞州法院应启明院长进行表态发言:

一是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二是打造环境资源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体系。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数字赋能提升机制效能。

鄞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沃勇特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断,切实扛起生态环境司法行政保护重担,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理念,让山更青、水更秀、鄞州更美丽。

二要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作用。

强化以一案教化一批的理念,将环境资源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更多老百姓能够通过旁听巡回审理的方式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理念。

三要有效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

通过协同治理中心凝聚司法与行政合力,突出行政执法的主力军作用和司法的关键防线职能,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鄞州模式”。

最后,与会领导与嘉宾们在东钱湖畔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10万尾鱼苗跳入湖水中,为东钱湖增添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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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鄞绿甬青”生态环境行政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寓意鄞州公检法及各行政职能部门、东钱湖旅游与湖区管理局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提高辖区内行政司法协作水平,通过鄞州(东钱湖)的水绿来衬托甬城(四明山)的山青,共同打造宁波最美山水风景画,让鄞州环境资源的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走出鄞州、影响全市、辐射全省,形成自身品牌和影响力,践行“两山理念”,守护“鄞绿甬青”。

让我们的美丽鄞州

漠漠水田飞白鹭,

阴阴夏木啭黄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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