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净化车间,无尘车间,GMP车间装修工程要求

化妆品净化车间,无尘车间,GMP车间装修工程要求

化妆品GMP无尘车间作为一个“受控环境”,具有不同于其他建筑工程的特点,尽管任何建筑工程都包括设计、竣工验收、日常维护等环节,但是化妆品GMP无尘净化房还需要通过调试、检测和综合评价予以确认,绝不可草率行事,匆匆投入运营.

化妆品无尘车间建设需遵循的的要求:

(1)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者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生产车间.

(2)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车间净高不得小于2.5米.

(3)地面应当平整、耐磨、防滑、无毒、不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地面应当有坡度,不积水,在最低处设置洁净地漏.

(4)空气净化装置的生产车间,其进风口应当远离排风口,进风口距地面高度不少于2米,附近不得有污染源.采用紫外线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小于70微瓦/平方厘米,并按照30瓦/10平方米设置,离地2.0米吊装.

(5)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含菌空气在化妆品的制造、静置、灌装、包装等环节极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按照新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生产车间空气中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0个/立方米,同时,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化妆品无尘车间技术参数要求

(1)换气次数:

(2)十万级10-15次/小时;

(3)万级15-25次/小时;

(4)千级50-52次/小时;

(5)百级操作台断面风速0.25-0.35m/s;

(6)压差:主车间对相邻房间≥5Pa;

(7)温度:冬季>16℃±2℃;夏季 <26℃±2℃;

(8)相对湿度:45-65%(RH);

(9)噪声:≤65dB(A);

(10)新风补充量:总送风量的20%-30%;

(11)照度:≥300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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