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女孩下楼丢垃圾 遭遇陌生男子猥亵


“妈妈,刚才电梯里有陌生叔叔用手拽我的裙子吊带,我好害怕……”刚进家门的小莲朝着妈妈任某大喊,任某赶紧从厨房跑出来,详细询问事情发生的经过。

晚间,任某下班回家后在厨房择菜,像往常一样让女儿小莲下楼丢垃圾。听话的小莲提着垃圾走到电梯口,准备下楼。电梯门打开后,小莲看到里面站着一名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中年男性,迟疑了一下,没多想便走进了电梯。

就在乘坐电梯的短短几分钟内,小莲经历了一场噩梦。狭小的电梯里,只有小莲和陌生男子两个人。男子见小莲只身一人,便站到她的身旁与其搭话。一边询问穿着裙子的小莲冷不冷,一边竟然用手拨动、拉拽其裙子肩带,甚至还偷看小莲的胸部。小莲连忙转身闪躲,趁电梯到达一层,停下开门的时候,跑了出去。在观察到男子走远后,小莲马上回家,将事情经过告知母亲,任某立刻 警。

民警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到小区检查和维修电梯内广告屏的张某。当天,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张某到该小区检修电梯广告屏,因看到小莲独自一人进入电梯,为寻求性刺激,遂对其进行猥亵。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众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检察官提示

1.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共同责任,对其进行侵犯和伤害不仅有违道德,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国家法律,保护祖国的花朵健康成长。

2.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社会经验和安全意识匮乏,监护人应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使其掌握防范侵害的办法,即使在日常居住的小区等相对熟悉的环境,也要注意防范危险。尽量避免未成年人夜间单独出行,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3.小区物业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进出登记制度,规范对小区外来人员的管理。

4.未成年人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提高警惕,发现可能存在的危险时,要及时逃离现场并 警求助。

供稿 | 李章颖 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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