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伪慈善’旧衣回收箱”追问:为何清理容易追责难?

仿冒的旧衣回收箱批量生产中

印着慈善机构的名称、打着慈善公益的口号吸引小区居民捐赠旧衣,背后却用于售卖牟利,今年“315”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刊发的调查 道《“慈善旧衣回收”生意经:仿冒回收箱摆小区,有人称年赚数十万》,引起广泛关注。

3月17日,民政部在官 发布《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再次强调,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慈善组织如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澎湃新闻调查中发现,一些印有慈善或公益机构名称的旧衣回收箱,实际上系仿冒。一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已经多次出现仿冒该基金会旧衣回收箱的情况,每次发现都要派志愿者去当地核查,再 警清理,不仅打假成本高,而且防不胜防。

对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认为,没有资质的私人或私人机构仿冒慈善机构的旧衣回收箱,或者打着慈善口号私自放置旧衣回收箱募捐旧衣,都属于违法行为。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才能遏制这些投机取巧的行为。

仿冒成本低,打假成本高

今年“315”期间,澎湃新闻联系上一制售旧衣回收箱的商家,对方发来的一些其制作出售的旧衣回收箱中,部分箱子上印着慈善或公益机构的名称,并印有民政部备案号,箱体上还有不少慈善宣传语,如“献爱心 益起来”“旧衣旧物 爱心传递”等等,箱体侧面注明的“衣物去向”,称将捐往困难地区。

公益慈善为什么变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

魏天亮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该机构旧衣回收箱被仿冒的情况,“之前广西、湖北、云南都出现过,我们发现了就 警,前段时间湖北恩施也发现了仿冒箱子,当地民政局已经帮我们清理了一批,但防不胜防。”他告诉澎湃新闻,每次听闻哪里出现仿冒旧衣回收箱,绿发会都会派志愿者去调查,找到就 警或 告当地民政局,但由于旧衣回收箱太多,分散地域广,调查起来难度也大,“最近我们还派了人去长沙找,只能一个一个找”。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违规“旧衣回收箱”清理容易,追责难

仿冒慈善组织的旧衣回收箱,或旧衣贩子打着慈善的口号募捐旧衣,这些“伪慈善”该如何监管?

澎湃新闻3月15日发布假冒旧衣回收箱调查 道后,3月17日,民政部在其官方发布《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其中强调,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民政部同时指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月21日,广西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在2019年年底,广西民政厅就曾发文要求开展整治旧衣回收箱,当时效果比较好,但今年年初又接到了一些群众的举 ,“主要存在箱子上公布的电话打不通、回收物品去向不透明等问题,我们发现非法公开募集废旧物品有‘死灰复燃’的态势,所以再次整治”。

他介绍称,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目前广西地区的旧衣回收箱都已经依法规范,对于违规设置的旧衣回收箱也安排相关部门进行了清理,“比如箱子标示不清、也联系不上的,我们就要求社区清理走,如果是慈善组织的箱子占用道路的,也要求清理走”。

对于整治方式,该负责人坦言,目前主要是采取清理的方式,追责较难,“如果是慈善组织的箱子,我们还可以规范他们的活动,但有一些箱子没有名称,甚至没有电话,找不到负责的人,有的印着电话,但联系上后他不承认是他的箱子,很难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称,除了通过整顿清理活动来定期规范旧衣回收箱,接到群众举 ,民政部门也会依法进行调查清理。他表示,慈善组织也要对机构的旧衣回收箱定期进行清查,如果发现仿冒机构的旧衣回收箱,及时上 处理。

律师:“伪慈善”违法,应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介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三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三条“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的规定,私人或私人机构仿冒慈善机构的旧衣回收箱,或者打着慈善口号私自放置旧衣回收箱募捐旧衣,都属于违法行为。

他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还规定,捐赠人对募捐活动、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等情况享有知情权,如果私人机构打着慈善口号进行募捐,捐赠人出于慈善目的实施捐赠,捐赠人对于私人机构并非慈善机构、私人机构募捐财物用于营利而非用于慈善的本质情况并不知情,显然私人机构就是在欺骗、诱导捐赠人,是严重侵害捐赠人的知情权。

此外,窦贤尚还表示,无论是私人机构还是具备公开募捐资质的组织,通过旧衣回收箱公开募捐得到的旧衣物,都不可以用于售卖牟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明确规定的,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非营利的原则,慈善捐赠旧衣只能用于扶贫、扶老、救助、防止污染等公益活动目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捐赠的旧衣物,更不能由私人售卖用于牟利。”

尽管法律规定明确,但是仍存在着“伪慈善”监管不足的事实,窦贤尚告诉澎湃新闻,2020年10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曾发布《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情况的 告》,其中明确指出“法律实施四年多来,全国31个省(区、市)很少依据《慈善法》实施行政处罚,大部分设区的市四年来一直是‘零处罚’。检查发现,部分基层主管部门行政监督不到位。”

“截至目前,我们通过公开渠道依然很少看到‘伪慈善’被处罚的相关记录和 道。”窦贤尚建议,慈善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比如按照慈善法规定,对于通过非法公开募捐获得的财产,应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还可以对有关组织或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才能遏制这些投机取巧的行为。”

同时,他认为,还应该积极做好慈善法律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 ,不给“伪慈善”存活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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