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 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 告。

1.3 董事长郑武生、财务总监刘红萍及财务经营部主任廖剑波保证季度 告中财务 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 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 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 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 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预付款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装备制造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预付工程、设备及原材料购置费增加。

(2)其他应收款: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对外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系公司部分单位收到税务退拨留抵增值税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系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导致减少。

(5)在建工程:系公司投资建设沁阳等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导致增加。

(6)长期应付款: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远达首大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导致增加。

(7)预计负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计提质保费增加所致。

(8)研发费用: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环保工程公司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主要是带息负债增加,以及融资成本上升所致。

(10)其他收益:系公司取得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主要是公司持有先融期货公司股份比例下降,导致减少。

(12)资产处置收益:系公司处置部分办公设备形成损失所致。

(13)营业外支出:系公司所属公司考核支出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部分单位收到税务退拨留抵增值税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购建资产支付现金、以及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公司偿还债务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事项详见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公司以2017年12月末股本总数780,816,89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红利0.5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42,944,928.95元,占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9.52%,剩余未分配利润849,451,162.80元结转下一年度。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该事项详见2018年6月15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2. 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详见2018年1月18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3. 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公司2017年度已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4. 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特许经营资产 废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部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了技术升级改造,技改拆除的部分资产经鉴定不具备使用条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已进行 废处理。

5.2017年11月,公司取得洪湖项目预中标及中标通知书(该事项详见2017年11月18日、11月25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告期内,经公司研究决定,已放弃投资洪湖项目(该事项详见2018年4月3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6. 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贵州盘县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特许经营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8年6月14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公司与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项目供公司共同投资贵州盘县电厂2×660MW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特许经营公司、永清环保、环保工程公司分别持股50%,30%,20%。截止目前,项目公司已经成立,项目正在建设中。

7. 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孙公司远达首大公司拟与关联方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取得1.5亿元的发展资金,远达首大公司股东特许经营公司、首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分别按其持股比例51%、49%对应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与融和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该事项详见2018年3月28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告期内,已签署完成《融资租赁合同》、《债务代偿协议》,远达首大公司已全额提款,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5.225%,手续费率为租赁本金的0.975%/年。

8. 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关联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务正道1000kt/a氧化铝工程环保设施开展脱硫环保岛及综合智慧水岛特许经营项目(该事项详见2018年6月14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截止目前,公司已完成向水务公司增资,水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22132万元,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成。务正道项目公司已成立,项目正在建设中。

9. 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催化剂公司决定终止与中天环保以交叉持股方式合作开发中天工业危废集中焚烧处置工程项目及废弃催化处理(重庆)项目(该事项详见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告期内,相关工作还在办理中。

10. 告期内,特许经营公司新疆分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昌吉热电公司偿还脱硫收入及滞纳金、相关技改等费用,共计5,149.37万元(该事项详见2018年8月31日公司半年度 告),2018年7月19日,新疆高院已开庭审理;截止目前,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11.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就2012年承接天津滨海鼎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项目提起诉讼请求(该事项详见2015年5月6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告期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目前,我方已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鼎昇公司上诉状。

12. 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在2018年年内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所持西南证券股份(该事项详见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13. 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公司分别与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脱硫、脱硝、除尘等工程合同。(该事项详见2018年5月19日《中国证券 》、《上海证券 》、《证券时 》、《证券日 》)。

3.3 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 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8-032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 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详见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号)。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600292 证券简称 远达环保 编号 临2018-033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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