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垃圾分类成效初显 混投混装混运等问题仍存在

统筹协调多元共治推进垃圾分类

● 应重点优化地库区域的分类垃圾桶布局,在服务上下功夫,无故取消地库垃圾桶的方式当属“懒政”。同时对于近期出现的高发问题,需要从机制、执行、检查等方面再使劲、再创新

● 督导检查组将继续对上一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广泛发动基层力量,推动居民自治,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特别是针对市民反映集中的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履责问题,强化督导检查,传导压力;对混装混运进行重点执法

厨余日分出量翻番,桶站配置率大幅提高,桶站值守覆盖率明显提升,其他垃圾清运量同比下降。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以来,相关数据体现出“三升一降”的特点。

目前,北京市城管执法、民政、街乡等多个部门也正围绕垃圾分类在宣教、执法、服务等方面逐项发力,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推动垃圾分类有效实现。

有害垃圾无处投 地库容器较单一

北京市民姚女士没有想到,她所在的小区并没有设置有害垃圾桶。要想丢弃有害垃圾,她必须前往社区活动站门前。

“要是灯管坏了,扔一趟也不近,路上还不安全。”姚女士吐槽道。

对于可回收物垃圾桶的点位数量,一位不愿具名的物业方工作人员称:“小区内有一些拾荒人员,每个单元口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可能会造成闲置,不如放置使用量更多的其他垃圾类桶。不过居民提意见,我们也会考虑增设。”

事实上,这样的配置数量是符合《条例》规定的,即“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在公共区域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不过,不少市民,包括垃圾分类指导员都觉得:“调料瓶、饮料瓶的数量还是很多,可回收物垃圾桶不妨多摆几个,不能都按照规定的底线来设置。”

对于拾荒人员捡拾可回收物的行为,《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有的小区居民反映,《条例》实施后,地库原有的垃圾桶全部被撤走了,他们找不到扔垃圾的地方,又觉得去1层楼外扔垃圾再返回地库很不方便,索性将垃圾放到了原来垃圾桶所在的位置上。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如刚介绍,《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月,通过督导检查,发现了将近9000个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小区未设置公示牌、内容不全、未分类配齐容器及未更新标识、值守人员不足,少数小区还缺少有害垃圾容器和可回收物容器。

厨余垃圾未破袋 混投现象很普遍

按照北京市的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厨余垃圾在投放前,应先打开垃圾袋再将袋内垃圾投放进厨余垃圾类桶内,然后将垃圾袋投入其他垃圾类桶内,俗称“破袋”投放。

“之前不懂为啥要破袋,后来才知道主要是为了后期进行生化处理时更高效。”北京市民张女士也提出,希望能加大厨余垃圾的清运频率,“没有了小袋包装,一大桶都是厨余垃圾,桶的密闭也不严实,味道比以前大,投放时心里也不舒服”。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介绍,今年5月,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795起,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违反规定倾倒建筑废弃物等。

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还发现,目前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相对突出。在此前的突击执法检查行动中,城管队员发现,北京市光华路的SOHO一期、二期垃圾房内的其他垃圾桶里混入了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而负责收运的北京靓臣初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直接将未分类到位的生活垃圾装车运输。北京市海淀区城管执法部门先后查处的两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案件中,违法单位竟为同一家运输公司。为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北京清雷诺科技有限公司从重处罚。

基层不断使妙招 群众智慧随处见

在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多次与街道、物业方面会商,推出了厨余垃圾积分兑换活动,针对年轻人参与不足的现象,更新了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商品,加入更受年轻人欢迎的电子产品。崇外街道还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公司,加强桶站值守的覆盖率,并现场对未规范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对于可回收物,该小区提供上门回收服务,一个电话就可搞定。

为促进各方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依据《条例》相关条款,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的操作规程,由收集运输单位依据合同对厨余垃圾的分类质量严格把关,作业人员通过现场目测或采用工具翻查的方式进行判定,在交付点拟交付的厨余垃圾中明显混有其他类别垃圾的,即判定为分类质量不合格。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能及时改正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在交付点或垃圾桶盖上张贴《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告知单》,注明改正要求和改正期限,拍照留证,并告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改正,改正期限内,对分类质量不合格的厨余垃圾暂不收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采取改正措施,经收集运输单位确认分类质量合格的,恢复收集运输服务。同时,该规定要求,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类垃圾分开,投放前沥去水分,不得混有其他类别垃圾。

“对于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两类桶,我们都加装了电子识别标签,收集称重时会自动采集数据并上传,我们通过系统后台发现垃圾量变化异常或者被拒收次数过多时,就会展开督导。”崇外街道 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李羿说。

在北京市亦庄镇,通过“互联 +垃圾分类”智能管理平台汇总数据,做到了社区垃圾日产量、重点垃圾点位、居民参与率、正确率落图分析,清运轨迹可视化追溯。同时实施一户一码,每个家庭发放一套四色二维码,让垃圾分类有了“身份证”,由垃圾分类指导员利用专属App进行一码一查,根据每户投放情况对应积分。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设施处一级调研员刘贤正称,厨余垃圾将被运送至生态处理站,用于生产天然气等能源;其他垃圾被送至再生能源发电厂等地,由再生能源发电厂转化为电能;可回收物等垃圾被不同的制造公司收购后,可用于制造再生纸等物品。

桶站设置要优化 习惯养成须引导

对于如何解决破袋率低的问题,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家园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宋俊英认为,在初期,要发挥现场指导和监督作用,促使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有一次,我拎着未分类的垃圾袋出来,看到指导员在现场,就赶紧返回家分好类再拿出来。”北京市民王先生说起这事,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对于可回收物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偏少的问题,王先生认为,目前这两类桶相对于产生量而言,体型偏大,可以改成小桶或者将这两类桶以7:3的比例做成一个二合一桶,进行多点位摆放。

关于可回收物屡被拾荒人员捡拾的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翟业虎认为,这种现象在部分小区存在,但人员相对固定,大部分物业管理方对此也知晓,实施垃圾分类后,社区和物业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居民扔进可回收物垃圾桶的物品,不属于法律上的无主物,而是一种资源和资产,居民随意捡拾的行为涉嫌违法”。

对于外来的拾荒人员,翟业虎提出,物业应加强小区封闭式管理,严禁此类人员进入小区。

翟业虎建议,应重点优化地库区域的分类垃圾桶布局,在服务上下功夫,无故取消地库垃圾桶的方式当属“懒政”。对于“破袋器”一类的创新,还应加大引导力度,教会大家如何去用。同时,对于近期出现的高发问题,需要从机制、执行、检查等方面再使劲、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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