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执法大练兵集体、个人先进事迹

编者按

为加强全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2017年5~10月,原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大练兵,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树立了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生态环境部经研究决定,对50个表现突出的集体和100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 表扬。现将受表扬的部分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集中摘要刊发,以飨读者。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

近年来,福建省努力打造严谨规范、高压监管的执法新常态,生态环境质量和执法成效始终保持全国领先。

一是健全制度,以机制压实各方责任。自2016年起,福建省将办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案件、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等列入省委书记、省长与 “九市一区”党政“一把手”签署的责任书考核内容。为推动“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到实处,从2014年底开始,省政府每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通 环境执法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各设区市政府、省直厅局主要领导当场认领。

二是合力共为,以务实推动两法衔接。主动协调省级公检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磋商探讨,形成会议纪要并联合发文,统一了办案尺度。省环保厅定期通 重点案件查办进展和工作动向。

三是强强联手,以协作打造执法品牌。省环境监察总队积极与省公安机关联动,从协调商请的配合机制向统一行动的打击机制转变。

四是精准发力,以创新引领环境执法。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强化执法管控,统筹全省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执法,将执法触角向工作疲软、执法不力、问题较多的区域和领域延伸。

五是争先创优,以佳绩体现执法成效。继续推行 “五结合”错时执法模式,将环境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和专项执法融合。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

江苏省环境监察总队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有力有序地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突出抓了五个关键环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程全力推进。建立了“月调度、月通 ”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省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会议,每月调度分析全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执法大练兵活动进展等重点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聚焦重点工作。将大练兵活动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把执法的“大战场”作为练兵的“大课堂”,以查代练、查练结合。

三是强化案卷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加大案卷评查力度,抠细抓实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确保每个案件的办理质量。

四是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在省环保厅官 开辟专栏,及时宣传大练兵活动进展情况。给予省环境监察总队等7家单位分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支蓉蓉等6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各地利用电视、 纸、 络等新闻媒体,对执法力度大、工作成效突出、公众满意度高的,组织专项宣传。

五是严格考核评比,确保练兵质量。在国家大练兵评选细则的基础上,体现江苏特色。先进集体评选指标中增加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综合评估、太湖流域和化工交叉检查综合评估指标;先进个人评选增加了太湖流域和化工交叉检查综合评估指标。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近年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强化日常环境监察。创新执法方式,开展独立调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查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参加各类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ODS非法生产企业、危废排查等一系列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构建集中面授、 络培训、现场观摩和技术比武相结合“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加强对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的调度、督办。

四是勇于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制。建立了行政边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和 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1~9月,山东省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2315件,罚款10.66亿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20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3件。

六是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建章立制,强化环境监察稽查。不断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福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打造了一支“能战斗、肯吃苦、敢执法”的钢铁、纪律、模范之师。今年以来,福州以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为重点,不断深化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对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清水蓝天—利剑行动”等执法行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多次组织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会和案卷交叉评审会,对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统一执法尺度与取证标准,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和卷宗档案,确保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等各个环节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每月由支队领导带队,组成督查小组深入县(市)区,对县(市)区环保局执法工作进行督查,以强化县(市)环保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

四是密切社会宣传。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互动,邀请媒体一同参加执法行动,同时发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江苏省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 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执法工作中,抠细、抓实环境执法各个环节,确保每个案件办理质量。案卷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四个配套办法得到广泛运用,联动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环境稽查促进执法更加规范。

一是突出领导示范。组织两批人员参加“2+26”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其中8月份由王恺支队长带队的8名同志参与,综合评价为当期第一名。

二是丰富检查模式。利用中午、夜晚、凌晨、雨天、周末等特殊时段,不时上演“夜幕才降,骑兵又现”、“前队虚晃迷敌,后队回马杀枪”等多种突击检查方式,让违法企业防不胜防。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市环境监察支队与软件公司合作研发智慧环境执法平台,提供“套路化”的“八步走”流程(定位签到、亮证告知、信息核实、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打印签名、电子归档、任务完成),每一步流程都有确定的模板,梳理出现场执法必须关注的要点。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执法观念。积极推行普法式执法,通过普法倒逼执法。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多次环保法律法规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内容的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现场调查取证能力。

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力有序地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执法刚性进一步凸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程全力推进大练兵活动。成立大练兵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建立大练兵交流平台。同时,加强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环境执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强化案卷评查,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练兵与实战相结合。将大练兵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在实干中练兵,在练兵中提升。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实行 格化监管,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执法和联合执法以及行政边界地区执法等。聚焦重点工作,强化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了打击涉危废专项行动、大气环保专项行动、小型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整治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了加强突出环境问题后督察。

四是积极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大练兵期间,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断强化措施,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全市环境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日前,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三教社区二组村民代表梁某,将一面鲜艳的旌旗送到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这样的旌旗,在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会议室里,共有4面。

旌旗的背后,凝聚着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近年来在环保执法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近两年,大足区群众对环保投诉处理满意度达到98.8%。

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支队要求在工作中学思践悟,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走出去学,请进来学。深入71家重点监管对象,学习掌握其生产工艺、产排污和污染治理等情况。每月定期开展2次内部学习,执法人员相互授课。多方位、多角度的培训学习、实战练兵,让支队战斗力不断加强。

在学与练的基础上,支队更注重实战,将全区环境监管责任 格化分到各个大队,细化到每个具体责任人。2017年1~10月,支队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件,罚款金额共计223.2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上升128%,处罚金额上升153%。

同时,支队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严守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规定及“六项禁令”,无一起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借助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力推进史上最严环保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部署有力,练出精气神。三明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大练兵各项工作,并建立了环境执法大练兵周通 制度。

二是配合密切,练出硬本领。积极发挥上下联动机制,将活动范围扩展到全部基层环保部门,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努力探索与司法部门共同建立联络员、提前介入、移送案件、联席会议等机制。在大练兵期间,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主动出击、具体落实,表现出了不俗的战斗力。

三是强化创新,练出高水平。大练兵期间,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强化分类指导的执法意识,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深入开展“测管联动”,继续打破以往执法队伍“单打独斗”的格局,与监测人员联合行动。持续推行错时执法。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利用午间、夜间、周末等时段错时执法。

四是宣传到位,练出好成绩。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加大练兵宣传力度,通过及时公布大练兵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了圆满成效。执法数据保持全市第一,全省领先。2017年1~10月,武进区共立案452起,处罚381起,处罚金额3015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4.36%、51.19%、32.94%。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按日连续处罚5件,查封扣押58件,停产限产16件,行政拘留32件。4个配套办法的运用总数达111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26.5%。移送公安开展刑事侦查案件19件,比上年增加137.5%。

全员练兵,全员执法已形成新常态。分区域设立执法实战体,成立“四所一分局”;打破内部职责分工,监察和监测已浑然一体。执法机制进一步优化,执法保障进一步巩固。司法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媒体联动也得到了拓展,部门联动初显成效。内部执法日趋规范,从形式和内容上为胜任繁重执法任务奠定了基础。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得到强化。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该局将练兵平台从双随机检查转移到了决战“263”、太湖安全度夏、打击环境刑事犯罪等专项工作中,转移到交叉互查、突击检查、专项督查的实际工作中。咬定重点,以练促战,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梳理了大气、水、固废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涵盖程序违法,行为违法、结果违法的法律责任,重点突出了行为违法和结果违法等要素监管,同时强调了这些执法要素必须取得的证据和规定的程序。

福建省沙县环境监察大队

沙县环境监察大队结合2017年日常监管“双随机”检查和“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开展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大练兵期间共检查企业46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89人次,立案调查76件,其中取缔1家;罚款75件,共罚没金额344.7983万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5件。大练兵期间查办案件数量和罚款数额均位列全市前列。

为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该大队落实“四抓”,即“抓重点”,紧抓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不放松;“抓难点”,紧抓重点行业日常监管不放松;“抓热点”,迅速形成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的高压态势;“抓项目”,紧盯未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的企业,坚决打击环保“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执法,灵活运用配套措施,期间共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5件,其中移送行政拘留4起,按日计罚1起,查封2起,限制生产11起,停产整治7起。

部门联动,巩固大练兵活动成果,期间共移送行政拘留案件4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1起,其中“7·10环境污染案”被公安部列入2017年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第五批挂牌督办案件。

取得这些成绩,得益于该大队在大练兵中重视群众举 线索,擅于发现疑点;重视采集证据;注重证据间的关联,形成证据链;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按照国家、省、市各级环保部门关于开展好大练兵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通知要求,结合龙泉驿区“环保年”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具体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分管局领导、大队领导和中队骨干担任授课教员,利用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集中组织专题培训;积极组织执法队员参加环保部组织的各类培训,注重培训成果转化;三是适时邀请公安、检察、司法系统和上级执法部门的法律专家,开设法制讲座和以案释法活动。

强化执法标准,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的要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保证环境违法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切实将证据材料的规范化体现在大练兵期间的各个具体案件中。

突出实战练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大队充分结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的具体工作实际,切实将此次大练兵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小、散、乱、污”企业清理、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群众信访投诉办理、“双随机”执法检查、在线视频监控等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加强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际运用。

截至2017年9月,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03宗,与上年度相比同比增长32.5倍;处罚决定总金额5496万余元,与上年度相比同比增长89.99倍。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6年,南靖县环境监察大队以全国县级单位总分第一名获评表现突出集体称号,大队长陈鸿华获评表现突出个人称号。2017年,南靖县环境监察大队再接再厉,按照“蝉联全国先进”这一目标定位,高标准、严要求。

全员执法,提升水平。大队本着“合情合理、科学安排、全岗练兵”的原则,把13名男队员分成3个现场执法组,负责现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名女队员组成内务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取长补短、形成合力。

无缝执法,全面出击。以查代练,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和夜间、节假日、大雨天突击检查,真正做到了全天候执法,无缝执法,高压执法,精准执法。采取“杀回马枪”、“蹲守战术”等检查方式,使违法排污者防不胜防。

专项执法,重点打击。 以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污染、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造纸企业、食品罐头、砖瓦行业、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入点,对重点污染行业、重点环境问题、重点污染地区,实施重点打击。

从严执法,案卷扎实。积极探索公、检、法、环四部门尺度统一、定期协商、高效协作的工作模式,经常邀请南靖县公、检、法部门的业务骨干,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对环境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真正起到全岗练兵、全面练兵的效果。

福建省南安市环保局

执法大练兵期间,福建省南安市环保局执法部门认真梳理辖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积极寻找和梳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及适合行政拘留等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的环境违法案件案源,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积极打造清新南安形象,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活动期间,南安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85人次,检查企业1256家次,立案查处企业232家,罚款1078.9万元,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9起,移送侦办案件7起,关闭取缔54起,责令整改133起。

南安市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结合省环保厅开展的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厦门会晤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检查、VOCs专项治理等活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水、大气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尤其是在全力保障厦门会晤环境质量过程中,南安市环保局执行“5+2”“白+黑”工作制度,全体执法人员停止节假日休假,严防死守,被省环保厅授予环境质量保障先进集体称号,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被省委、省政府通 表彰。

大练兵过程中,南安市环保局特别强化部门协作,强化综合执法,打破“各自为政”的传统模式。积极整合执法力量,联合公安、行政执法、市政、电力公司等部门,组成环境整治综合执法组,通过明察暗访、错时执法、交叉检查等方式,形成全时空、 格化的监管 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陈志辉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主任科员

陈志辉,现任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主任科员,从事环境执法工作7年。工作以来,能够主动学习、认真履职、吃苦耐劳。

在去年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陈志辉担任三明片区省级督导组副组长,与三明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主要领导研讨方案、制定计划,动员部署所辖各县(区)大练兵工作。陈志辉带领执法人员以“驻点督导、机动支援、工休错时、昼夜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牵头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近60起,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近30起,查处了一批主观故意、隐蔽排污、案情复杂 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平时,陈志辉刻苦钻研环保业务技能,虚心请教,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扎实肯干,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不计得失,全面参与了总队牵头组织或参与的各类专项行动,尤其是在2017年8月15日~9月5日金砖会晤环境质量保障期间,陈志辉作为厦门会晤环境质量保障指挥中心管控应急组的骨干,较好地完成了会晤期间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无论是日常执法还是在大练兵期间,陈志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工作上吃苦在前,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履行职责,生活俭朴,谦虚谨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保障执法公平公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其为人和作风深得同志们的敬佩。

严扬驹 广西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负责人

严扬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一科负责人,作为环保科班出身人员,善于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各类企业工艺具有高度敏感性,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迅速成长为支队执法骨干,在现场执法方面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

严扬驹注意在日常执法中进行学习,特别是抓住华南督察局、自治区总队督查检查的机会,注意收集优秀同仁的工作经验并加以记录总结,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并把这些经验用到实际操作中,查处了包括三条钢带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顺风钛业公司停运在线监控设施案在内的一批典型案例。

在日常工作中,严扬驹从细微处着手创新工作方法,利用“大互联”和“云储存”的便利条件,在内部积极推广使用“有道云笔记”“时间相机”等多种信息采集、地理定位等软件,有效拓展移动执法终端的使用功能。通过与其他同志集体研究,对制图软件进行二次开发,针对性地制作了100多个环境要素图元,无需任何CAD制图基础即可快速准确制作出《现场勘察示意图》,并要求当事人对关键点位加盖手印进行确认,补齐了现场勘察过程中人工画图水平参差不齐且易被质疑的短板,实现《现场勘察笔录》《示意图》《取证照片》三项基础证据电子化、规范化,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经验。

陈思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主任科员

陈思,现任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主任科员,从事环境执法工作7年。进入环保战线工作以来,从环保的门外汉逐步成长为一名理论水平高、专业素质优、创新意识强的复合型环境执法骨干。立足本职岗位,站牢一线执法,始终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经手的案件从快查处、从严立案,在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以及全省案件卷宗的提质增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的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全国执法大练兵期间,陈思负责挂片的龙岩市大练兵活动的部署、调度等协调工作。在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时,创新执法模式,带领执法人员开展错时执法,利用雨天、台风天、休息天、夜间前往偏远山区和隐蔽地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引领了一轮执法查案新高潮。大练兵期间,陈思牵头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近40起,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近30起,查处了一批主观故意、隐蔽排污、案情复杂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陈思在调查取证难、适用法条、两法衔接等方面积极指导基层环保系统。在陈思的指导下,龙岩市新罗区环保局与检察院采用联建模式,共同设立生态环保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职能,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检察联络室”监督新模式。

丁长业 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作为一名90后,他吃苦耐劳,作为环保门外汉,他一步一个脚印地从零学起,学习COD、氨氮和重金属等各类污染因子分析方法,学习操作ICP-MS、原子吸收和气相色谱等多项高精度自动化分析仪器。目前,他已成为局里的业务骨干。

2017年7月,三明市环保局选派丁长业等8名业务骨干,赴山西省长治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他们顶着“三伏天”高温天气,发扬敢拼会赢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共检查企业282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203家,其中“散乱污”问题企业16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95家。

刚刚完成异地督查后,他又立即投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对三明市砖瓦行业,以及涉“VOCs”行业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共完成检查相关行业企业56家,发现问题数47个,立案查处11个,出色地完成了此次保障任务。

张敏 湖南省浏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2004年,他从部队转业至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一名环保新人,他用高标准定位工作,通过努力学习,逐步成为环保尖兵。2013年获得政府嘉奖,2014年被评为长沙市环境监察先进个人,2016年获得省环保厅、公安厅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先进个人的荣誉。

他代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参加了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所在原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第七轮)第六组共检查各类污染点源291家,发现问题282家。其中,发现“散乱污”问题企业55家,VOC治理问题企业56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企业28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8家,燃煤小锅炉未取缔企业1家,在线监测涉嫌弄虚作假企业1家,防扬尘措施不完善企业133家。

针对存在问题的282家单位,他建议责令整改182家,立案15家,移交公安6家,继续调查4家,限产停产75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移交至保定市环保局和定州市环保局处理。

多年来,他从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经常加班加点,并且经常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对辖区的企业进行暗访。

楚战军 新疆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节能减排准东大队副大队长

只要涉及到对环保有较大影响的事,他总是积极冲在第一线。针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企业的环境污染纠纷,他都耐心地从环保法律、政策、规定等方面,细致地做好协调工作。

2017年,由他参与办理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3起,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两起、行政拘留案件两起、涉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办理环境监察稽查立案1起。特别在处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2·12”电石炉喷料灼烫一般事故、“7月26日”高温气体泄漏事故中,积极作为,防止了衍生事故的发生。

2017年10~11月,他参加了“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顺利地完成了对河南省濮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查工作,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刘发水 福建省沙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1966年出生,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企业站负责人、人大秘书和副乡长等职。1997年调沙县环保局工作,并负责环境监察执法前线工作。他曾两次荣获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获得县年度个人优秀荣誉。

2017年7月,因工作扎实,能力突出,被福建省环保厅选派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由于成绩优秀受到原环境保护部通 至福建省政府予以全省表扬。2017年9月,因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表现优秀,荣获福建省“先进个人”。

执法大练兵期间,他不仅负责部署、推进、调度、汇总等协调工作,还要带队到一线执法检查。在他的带领下,沙县环境监察大队结合“ 格化”、“河长制”开展拉 式排查,运用测管联动等执法方式,共查处74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344余万元,其中重大案件数26起,比2016年大练兵处罚案件数量增长362.5%、处罚金额增长364.8%。

郑瑾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1995年,她开始从事环境保护工作。22年来,她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勤查严罚、铁腕治污。

2012年和2014年,她分别被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评为“2011年度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度全国排污申 核实工作先进个人”。

2014~2016年,连续三年被福州市环保局评为“年度先进个人”。2017年5月,被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三等功表彰。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根据举 ,她冒着40多度的高温,手持撬棍,对福建惠林机械有限公司3号厂房进行细致检查,对可疑之处的废水观察井、雨水井,用撬棍撬开逐一排查。

经调查,她明确了福建惠林机械有限公司和和福州东升电器设备厂在该案件中的责任,两家公司的行为共同造成了锌浓度超标10倍以上污水外排,涉嫌共同犯罪,将两家公司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形成了叠加打击效应。

大练兵期间,她共参与立案查处案件74家次,处罚款308万余元,其中刑事移送4件、移送拘留6件、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两件。

叶儒有 福建省福州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作为一名军转干部,他脱下戎装,从沙场“老兵”成为一名环保“新兵”,但他硬是靠着军人的坚韧、勇气和必胜的决心,勤啃书本,学习环境工程、环保设施、法律法规知识。他常跑一线现场,不断向同事学习执法经验、诀窍和程序。

自2016年9月开展执法大练兵以来,叶儒有勇于向环境污染宣战,严格执法,铁腕治污,先后组织检查各类企业2000多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3件,处以罚款1000万元以上,其中刑事移送5件、移送拘留15件、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23件、限产停产12件。

在2017年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行动中,他作为11轮督察第6督查组的组长,率领福建环境监察系统的8位同志,以“5+2”、“白加黑”的忘我工作态度,对河北省保定市开展督查,两周时间共抽查点位数1949个,发现问题点位455个,发现问题数占2+26个城市两周发现问题总数的23.71%,综合评价为第11轮第一名。原环境保护部曾特别致函福建省人民政府,对他带领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给予高度赞扬。

周程凯 浙江省诸暨市环保局直属三所副所长

短短五年多的时间,他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迅速成长为一名理论水平高、专业素质强、创新意识优的执法业务骨干。他坚持一线,始终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娴熟的业务技能,从容面对一次次困难与挑战。

在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他先后参与了店口五金行业专项整治、工业区建设项目清理以及区域性环境问题整治等多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

在原环境保护部在浙督查期间,他确保各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理环保部转办信访21件,期间累计走访检查企业300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近100起。

王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二支队支队长

自2007年10月转业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他先后担任监察支队监察员、排污收费管理科副科长、监察支队支队长。10年来,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一线监察执法人员,先后获得全国排污收费先进个人、自治区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自治区环保厅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环保厅优秀公务员、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先进个人等荣誉。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环保厅2017年环境监察要点等相关要求,他带领本部门人员编制、印发了全区水泥、玻璃行业专线执法检查、全区砖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方案,并负责全区水泥行业、玻璃行业、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摸清了全区相关行业的企业底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关停等方面的详细情况,为自治区环保厅环保决策提供了基础保障。

他积极参加“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带领新疆执法人员组成第15轮28督察组,顺利地完成了对河南省濮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查工作。

陈浩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副支队长

他由派出所副所长变为环保系统的一般科员,工资每月减少3000多元。这“得不偿失”的工作调动,并不是他的一时冲动,而是对青山绿水的切切情意。

1985年,他出生在重庆市大足区一个山清水秀、空气宜人的乡镇。23岁时,他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公安,从基层民警,再到交警,直至派出所的副所长。一路走来,记忆中的青山绿水正在褪变,河水不再清澈,乡野垃圾遍地,天空灰蒙一片。

我应该担负起保护家乡的责任,我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他最终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当个人申请通过后,在全新的工作中,他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同事请教,主动到执法、检查的一线。他发挥公安工作的经验,利用对违法案件的执法取证、调查等有着过硬的本领,先后主抓一批违法排污 请政府关闭、移送公安拘留、按日计罚等重点案件。

他积极参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白天检查企业,晚上写总结。最终他所参与的重庆执法组取得第二轮次强化督查全国第4名的好成绩,获得原环境保护部的通 表扬。

在大练兵期间,他带领执法人员深入污染源单位现场检查200余次,参与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件,其中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的案件11件。

惠正功 新疆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他曾在部队服役近20年,期间多次受到嘉奖,三次荣立三等功。多年的军旅生涯塑造了他干一行、爱一行的顽强性格,用短短5年完成了一名军转干部向环保卫士的完美转变。

他将大练兵作为自己提高执法水平的“比武场”。他认真地学习并分析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打牢基础,增强了挑战环境监察难题的决心。

2017年3月,他在对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涉危单位检查时,发现这些单位普遍存在对危险废物管理不重视、不正规的现象。惠正功在宣传相关环保法律的同时,从现场勘查、证据收集、调查询问和处理环节,均体现了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素养,以及丰富的环境执法经验。

钱恺勃 江苏省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办案科副科长

他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标准、文件规范、执法案例等,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的环保专业知识,成为支队年轻的业务骨干。

通过执法办案,他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当遇到企业排放超标情况,他都会查找企业超标排放原因,并根据主观或客观原因提出处理建议。通过查处超标企业,他逐渐掌握污水处理厂、火电厂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状态的参数控制指标。无论是乡镇污水厂的总氮超标还是燃煤电厂脱硝不足问题,他不仅能准确判断问题,也能为企业提供有建议性的意见,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大大改善。

在大练兵活动中,他参与了支队大部分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调查,共计办理案件12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件,实施限制生产案件两件、停产整治案件4件,1起案件的当事人被移送至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1起案件的当事人被移送至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邬海宁 浙江省宁波奉化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中队长

环保专业毕业的他,始终保持着热爱环保事业的初心,以年轻人的热情和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参与夜间、节假日执法,彰显了使命责任意识。

针对群众的信访投诉,他逐一到实地调查,并且从环保法律、政策、规定等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协调工作。针对环境违法问题,他从严从快依法查处,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他曾凭一条短信和一个视频举 ,在上百家企业里查找线索,最终查获了一家未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文、却擅自建设投产的锌制品加工企业。此后,他多了一个“拼命三郎”的外号。

2017年以来,他参与夜间或节假日错时执法行动20余次,参与办理环境污染违法案件125件,处罚金额达480余万元,处理信访投诉400余件,按季度顺利完成辖区93家企业排污费申 ,参与岳林东郊开发区、尚田镇、西坞街道、锦屏街道1000多家企业大排查工作,经常加班加点,舍弃休息日,满腔热枕忘我工作,常常在凌晨,他的办公室仍灯火通明。

尹炜 山西省吕梁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从事过污染源管理、排污费征收、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他曾获原环境保护部全国排污费征收先进个人。

在业务学习上,他认真刻苦,曾利用业余时间跑遍吕梁市所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和焦化厂等企业,向技术人员请教,逐步了解环保设施的处理工艺,摸清锅炉、窑炉等排污节点。在环境执法中善于归纳总结,创新监察方法。他发现通过煤中的硫分、脱硫石膏的产生量关系,判断出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污水处理厂污泥的产生量、污泥的浓度和活性,判断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效果。

每当遇到企业排放超标情况,他都会关注企业超标排放原因,判断是主观原因造成还是客观原因造成。通过检查大量企业,他掌握了各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指标和控制参数,对于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不仅能准确判断问题的性质和原因,也能为企业提供合理性建议,帮助企业做到达标排放。

他能够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把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和新的标准要求,吃透吃准并宣传到监管对象,做到既监管企业,又服务企业,得到了许多企业的好评。同时对本单位刚参加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传、帮、带,使他们能够快速的熟练环境监察业务,有效地提高了当地环境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2017年4月7~28日,他带领8名执法人员组成第十督查组,对河北省邯郸市进行第一轮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查处了一批存在的环境问题,督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他获得了原环境保护部的点名通 表扬(环办环监函[2017]675号),在28个督查组中排名第二。

杨旭 山东省昌邑市环保局

作为一名1988年出生的环保新兵,他时刻牢记使命,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这条主线,不断在工作 岗位上磨砺,成长为一名敢打硬仗的尖兵。

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多年来,他系统学习了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多次参加省环保厅“环境监察业务培训”,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具备了环境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对各级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都能及时掌握,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在他的带动下,全局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掀起了“学、比、赶、超”的热潮,为全局执法水平与能力的提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他善于思考,深入分析监管对象的不同心理,总结制定针对不同监管对象的执法方案,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仅2017年,他主办和参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达180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

在加大执法监管的同时,他时刻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污染事件。在信访工作中,他坚持做到四个“第一”:接访后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明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回复信访人。

2017年5月19日~6月2日,他被选派参加了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在对河北省廊坊市的督查工作中,他全面掌握廊坊市产业结构、行业区域划分,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充分沟通,立足改善当地环境质量,以“查问题、提意见、帮治理、利环境”为出发点,找准穴位、抓住要害、直指问题、不留情面,出色地完成了督查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杜瑞 江西省环境监察局

在历年的全省沿江沿河沿湖环保执法行动、环保专项行动、工业园区环保整治等行动中,他坚持“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他对每一份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记录等都要求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精益求精,使得每一次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正、透明。据调查,他经手的近3年来的200余份笔录(记录)中,没有任何差错。

在精细化方面,他善于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环境执法检查方案,消灭监管盲区、盲点,提高执法工作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在大练兵期间,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

期间,他牵头参与按日计罚案件两件,一般处罚案件3件,行政处罚到位金额266万余元。在严厉执法打击违法排污的同时,还注重防范性执法,将执法关口前移,进行源头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防范,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仅局限于行政命令来要求企业整改或进行行政处罚,还通过环境守法信用与社会诚信档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提高企业环境违法成本,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督促被检查单位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陈奔 浙江省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

大溪环保中队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在业务上,他要求队员们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在执法经验上,他采取“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模式推进队伍建设。让老同志带新同志接信访、查企业、做笔录,让新同志打头阵、冒冒尖、出出汗,经过多年锤炼,该中队成为一支观念新、素质高、能力强、凝聚力强的执法尖兵分队。

他深信,只有深入一线,沉下身子,才能发现环境污染的病灶,才能保一方碧水蓝天。

他带领队员们跑遍了所有辖区内的村居,摸清了辖区内企业的主要分布情况,熟悉掌握了大溪镇110个村居中铸造、水泵制造、鞋业制造、电容制造行业等6000多家登记在册企业,横峰街道34个村居中鞋业制造及配套产业4000多家登记在册企业,为中队的信访调处和工作开展打下了夯实的信息基础,大大提高了中队执法监管效率。

他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皮头料打鞋底行业、铸造企业、固废拆解行业、激光雕花行业等多个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关停取缔金属表面处理企业作坊13家,皮头料打鞋底企业作坊35家,铸造企业70余家,固废拆解企业作坊90余家,激光雕花企业作坊30余家。同时对太湖水库库区内的企业进行清理。目前库区内31家企业已全部搬迁出库区。

2017年1~10月,他立案查处企业46家,罚款金额360余万,移送公安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4人,判刑1人。

冯建春 山东省聊城市环境监察支队

1978年8月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工作。自参加环保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始终冲在工作第一线,工作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同,赢得了大家的尊重,2016年在环境执法大练兵中获得省级先进个人。

2017年3月25日,聊城市环保局会同冠县环保局对山东冠县合顺渔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合作社将养殖尾水通过暗管排放至饲料厂东南侧的稻田内。执法人员对该合作社外排水情况提取水样采证,但始终找不到当事人。他积极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启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最终找到当事人,制作了经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经冠县环保局法制机构初审、案件审议小组集体审议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

大练兵以来,他共参与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其中移交公安3件,按日连续处罚1件,行政罚款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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