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绝不能以污染环境作代价

专家提醒,此类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中华环保世纪行小分队在过程中还发现,类似这种无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在辽宁本溪山城水泥厂、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根据国家“

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其中,今年的目标是下降4%左右。但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上升0.8%。

“‘节能降耗’绝不能以污染环境作代价!绝不能以违法行为作为前提条件!”*环资委调研室巡视员何嘉平严肃指出,在“节能降耗”这场世纪性战役中,国有企业应当勇担重任,走在前列。

何嘉平说,作为企业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客观上会影响企业的各项能耗指标。但这种所谓的“节能降耗”指标不仅是有水分的,而且是非常危险的。

能源评价工作。对于新项目,将能源消耗的指标,同环境评价等一起作为新项目审批的进入门槛,从源头上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上马;对既有项目,要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设定约束性指标,对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依法采取严厉措施。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这项能源评价工作正处于调研阶段,已有人士建议将能源评价一起纳入环评法范围,以加快为能源评价立法的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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