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内容导读:针对少数地方PM2.5监测进展缓慢,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10月底前须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年底前,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地级环保模范城市要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的监测并发布监测信息。
内容导读:针对少数地方PM2.5监测进展缓慢,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10月底前须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发布,年底前,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地级环保模范城市要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的监测并发布监测信息。
环保部发文催促PM2.5监测数据公开
根据7月1日环保部所发《关于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尽管今年3月份环保部已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但截至目前,全国各地仍存在进度不平衡的问题,不少地方尚未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招标工作。
通知要求,2012年已投资建设的37个城市要先行与国家联 并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城市要加快相关联 设备采购工作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国家空气 数据传输、信息发布与 络化质控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安装到位;10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 ,确保第二阶段实施城市监测数据实时发布。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从今年前六个月的发布情况,可以看到在线监测的积极作用。“年初灰霾重时,公众可以实时获取信息,保护自己的健康,”他说,数据实时公布,更贴近公众的实际感受,原本蓝天数不断增加的地区,今年空气质量普遍滑坡,这反映了空气质量监测更贴近真实情况。马军说,数据公开促成了社会形成空气治理的共识和动力,“公众发出更强烈的表达,高层也在不断做出反馈,从地方到国家层面出台,或准备出台大规模的措施,这些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环境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
6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 告。草案规定,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不公开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负责人撤职或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与其对环境污染的结果义愤填膺,不如实实在在对具体污染行为进行纠正。怎么纠正?监督是很重要的一环。要想对环境进行有效的监督,前提是环境信息得先公开。环境信息尤其是污染信息被锁“深宫大院”,如机密一般不肯示人,民众谈何监督?
有专家分析,相关政府部门不公开环境信息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污染的情况比较严重,害怕引发社会恐慌心理。但无论公布或不公布,污染都在那里。如果没有科学明确的数据,各种谣言滋生了,同样会引发恐慌。相反,弄清真相,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各种质疑,共同寻找治理的路径。在这方面,空气污染数据的公开,可以说是开了好头。
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必要程序。一个人不可能脱离环境而生活,空气、水、土地等环境要素一旦遭到污染,影响的是居住其中的不确定多数的公众。如此关系切身利益的信息,公众当然有权利知晓。政府部门也有责任公开相关信息,这既是为了保障公众权利,也是为公众监督政府创造条件,反过来督促政府部门尽到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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