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实施,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外发布

《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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