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工厂违法排放酸性废水重金属超标被罚10万

今年8月份,根据市民举 提供的线索,胶州市环保局经暗访查实一起违法偷排行为,位于李哥庄镇大屯二村的一家表面处理厂违法排放酸性含重金属废水。随后,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李哥庄镇政府,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生产,有酸性废水产生并流向厂外无防渗措施的水沟内,针对此违法事实,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当场查封。经监测该厂排放的废水呈酸性,其中含有重金属锌,废水浓度超过《山东省半岛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保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因为此案件中的企业负责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所以,近日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至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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