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情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发现有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发现存在非法倾倒处置等涉嫌刑事犯罪线索,依法移交。
同时,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协同办案机制,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严惩。省环保厅将加大督导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专项督查,必要时将采取约谈和问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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