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炉渣煤灰先行试点

日前,甘肃省制定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兰州市、嘉峪关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等部分城市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并要求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

近年来,兰州市启动以拆除和改造煤锅炉为主的“蓝天工程”,即根据兰州地域特点、气源现状,通过多渠道、多种类、多元化气源利用方式,让兰州的天更蓝,也让兰州市民得到清洁能源带来的实惠。然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部分临街商铺、集贸市场仍存在以煤取暖的现象,如何妥善处置炉渣煤灰,一直困扰着相关部门。一方面,未燃尽的炉渣煤灰在前期收集过程中,一旦与生活垃圾混装,极易引燃生活垃圾,造成二次污染;另一方面,未燃尽的炉渣煤灰在后期处置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城关区环卫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把收集关口,强制炉渣煤灰分类收集。一是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垃圾收集点设置150余个铁质垃圾桶,对冬季燃煤产生的炉渣煤灰与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有效解决垃圾混装引起的垃圾焚烧、垃圾容器损坏、大气污染等问题。二是在加强对辖区居民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对炉渣煤灰混装问题“零容忍”,同时开展分类收运试点,探索设置“不分类、不收集”惩戒试点,促进居民源头分类,并为下一步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打好前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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