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罚到怕”非最终目的

当前,全国各地环境形势严峻。一方面,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造成资源能源紧缺,环境污染问题积重难返。另一方面,新增污染物不断挑战环境容量和生态红线。而管住污染物排放的源头,就是抓住环境污染这条巨蛇的七寸。面对企业偷排污染物,此次丹阳市环保部门开出88万余元的巨额罚单,亮出了“铁齿钢牙”,但笔者认为,巨额罚单不是目的,让每个企业都知法、敬法进而自觉守法,才是环保部门的最终目的。

众所周知,破坏环境易,修复环境难。当下,治污行动已进入以重罚为手段“罚时代”,一是发挥矫正力,二是体现惩戒性。可以说,88万余元的巨额罚单是对这一家涉事加工点的惩罚,也对丹阳市企业形成了震慑,使企业认识到《环保法》的威力,使其看到环保在行动。

壮士断腕,法治先行。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随着新环保法的深入实施,环保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巨额罚单”还会不断出现。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力度,才能有力遏制非法排污的现象,让企业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是底线。从而让更多企业抛弃观望、变通、侥幸的心理,真正树立对法治的敬畏,逐渐转入绿色发展的新轨道。

治污,重罚之下必有“重法者”——尊重法律、重视法律,重构法律尊严与权威。环保重罚旨在通过惩戒发挥威慑作用,让“重法”成为企业自觉,进而鞭策企业转型升级,拆除企业与污染的“黄金搭档”,告别“一半是黄金,一半是污水”的发展路径。只有通过“罚时代”的矫正、“法时代”的规范,才能赢得“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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