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为提高油气回收治理水平,改善空气质量,我市所有加油站应提升现有设施治理水平,并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安装改造。
据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共有加油站550余家,目前已有486家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安装改造工作。未完成安装改造工作的省、国道干线乡镇私人加油站,6月底前要全部覆盖到位。
《通知》对全市加油站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安装改造工作后的监管措施也作了要求。《通知》要求加油站应加强对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管理,对卸油区、加油区等处的视频监控统一进行可视化管理,确保能清晰观察卸油区油气回收连接部位及末端排口阀门区域。本地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天。
各相关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油气排放检测机构,对加油站每半年开展一次油气回收环保检测。具备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的加油站,检测频次可延长至一年一次。企业应对油气回收设施开展日常巡检,并记录结果,台账记录应存档保存2年。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的监督抽查抽测。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理台账、环保设备运行状况、监测 告等实施现场抽查。同时,对油气回收设施达标运行开展监督抽测。重点检查企业委托第三方的监测 告, 告抽查比例不低于20%。
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部门应根据加油站梳理情况,建立管理名单,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限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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