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瑞昌全市“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点”增至73个,覆盖城区和所有乡镇,实现回收区域全覆盖。“我们在医院和药店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并有专门人员对药品进行登记。”为做好这项工作,家庭药品绿色回收实行“四统一、一公开”(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登记表格、统一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统一管理人员培训和公开集中无害化销毁)的要求,制定了《家庭过期变质药品绿色回收工作考核办法》,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并且每年对考核达标的回收单位给予一定补助,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奖励,工作不力、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取消回收资格。开启药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科学监管新模式。
从2017年来,瑞昌市已连续4年开展多次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回收过期闲置药品近1.7万盒(袋),回收过期药品约15万元,所有回收的药品均实现“绿色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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