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晗 吴超金)“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通城县公安局结合走访企业积极开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摸排涉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线索,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受理、积极侦查、及时破案,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9月初,通城县公安局大坪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企业走访时,发现辖区重点企业福瑞石材厂正遭遇不法分子敲诈勒索。随后民警主动介入,通过深入调查,成功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
经查明:2018年10月份,连续暴雨的极端天气导致福瑞石材厂矿山上有较多泥浆水,当地村民张某来带人前往该矿山上拍摄照片及视频,并以拍摄的视频、照片为要挟,要求福瑞石材厂老板李某向其转账10万元,否则将向各级环保部门及媒体举 。起初,福瑞石材厂负责人李某并不在意,因其经营的石材厂并无破坏环保问题,被大雨冲出的泥浆水也不会流入田野菜园。张某来便声称要围堵企业运输车辆,以噪音污染等诸多理由多次找到李某。在张某来的胁迫下,为不影响福瑞石材厂的正常生产秩序和企业名誉,李某无奈便分三次向张某来转账共计10万元。
事隔4年,尝到甜头的张某来近期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找到福瑞石材厂,欲再次索要所谓的“封口费”,且金额较大。民警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出击,于9月20日依法将张某来(男,59岁,大坪乡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来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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