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都警方接到盐城市公安局指令,发现牛某伙同他人,进行微信账号“清洗、倒卖”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牟利。盐都警方经过一段时间调查发现,该团伙长期在微信朋友圈、 络,发布收购微信的广告,有的人为了贪图小利出售微信账号。
“犯罪嫌疑人利用‘低价收购、高价卖出’的方式赚钱,同时提供给境外非法组织用于实施诈骗活动。”9月3日,收 时机成熟,盐都警方组织警力,在盐都区某物流园内抓获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牛某等三人。
△ 审讯犯罪嫌疑人 通讯员供图
据该团伙交代,2020年10月,牛某闲来无事,在 上结识了阿勇(化名),阿勇告诉牛某自己正在从事“刷单”业务。因为业务需要,阿勇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向牛某大量收购微信账号,牛某再以每个5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微信号。
2021年5月,因为微信账号需求量的增加,牛某又发展了徐某等三人作为其下线,一同非法租用他人微信账号,进行非法倒卖。经审查,该团伙从2020年10月起至落 前,先后向阿勇提供微信账号800个左右,从中非法获利高达10万余元。
目前,该四人均已被盐都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身份证、银行卡、微信、支付宝属于实名制,不是商品,大家切勿贪图便宜出售个人账号及身份信息。不仅会泄露个人隐私、影响个人征信,还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 络赌博、 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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