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 道:现在,大家的环保意识是越来越强了,但是依然有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做一些违法的勾当。最近,泰州海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偷倒废水污染河流的案件。
站在被告席上的周某某原本是一位作坊老板,今年3月份,他在兴化市陶庄镇租用厂房对不锈钢盘元进行酸洗。按照规定,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需要经过处理才能排放,但是周某某却将车间内的酸洗废水装进槽罐车,运到周边河流进行倾倒。
周某某交代,处理一吨废水要花2000块钱左右,自己所赚的利润就是处理废水的利润。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对车间内产生的废水进行分次倾倒。2018年5月,他先后六次利用槽罐车,将酸洗废水、工业废水共计26吨,运至周边的河流进行倾倒,后被群众举 。经检测,周某某所倾倒的废水中铬、镍、锰等重金属含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最终法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周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除了承担刑事处罚外,周某某还被要求承担非法倾倒废酸所造成的环境损害值84800元人民币,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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