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桶、废机油滤芯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包装桶、废机油滤芯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800万元

拟建项目概况:建设4000t/a废塑料机油包装桶处置线和6000t/a废机油滤芯处置线各1条,收集废塑料机油包装桶、废机油滤芯等HW49废物作为原料,经破碎清洗得到塑料片、碎铁等物料,实现危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处理设施。

二、环境影响 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要《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包装桶、废机油滤芯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书》,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郎经理;联系电话:18765806850;

电子邮箱:343237821@qq.com

亦可在 站下载电子版(
https://pan.baidu.com/s/1cQJZZRK53p9LD8R7bP9C1g,提取码:qi1g)。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请至生态环境部 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泉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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