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今天下午,嘉兴市人民政府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行嘉兴首个生态修复基地落成暨嘉善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揭牌仪式在嘉善西塘举行。
在此次活动中,嘉兴中院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纪要明确,统筹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核心区先行建立示范基地,通过异地补植等形式,让污染者在承担刑事、行政责任同时,必须担负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前后的动态平衡。
据了解,嘉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嘉善更是核心区域,全市首个生态修复基地落成和嘉善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设立,标志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上了专业化、多元化和一体化的新台阶,将为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当天还通 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发布了嘉兴市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近年来,全市法院通过全面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打破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分别审理各自领域环境资源案件模式,更有利于妥善处理刑民行审判交叉领域问题,统一裁判理念和尺度。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美丽嘉兴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等文件,会同上海、江苏等地法院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杭州湾北岸生态湾区,会同钱塘江流域6地中级法院建立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等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合力。
近三年来,嘉兴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165件,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2680件,审结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144件。海盐法院判处“长江口倾倒垃圾案”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审结全省首例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判令污染环境的企业投入3000余万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开创了司法修复范例,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嘉兴中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推进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完善生态修复司法机制,是现实需要、时代课题和未来趋势。全市法院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以一体化为牵引,打造生态环境区域联保“金名片”,以专业化为导向,争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排头兵”,以多元化为保障,构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大格局,为嘉兴绘就“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美丽画卷贡献一抹最亮眼的司法生态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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