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污水检测的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规定是什么样的

  环境保护已经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我国已将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基本国策,狠抓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细分领域的水质监测行业,也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为了治理水污染问题,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指出中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规范了污水的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规定。

  采样时间与采样频率的确定

  1、每年在丰水期、枯水期分别采样测定;四季采样;月采样。

  2.每一采样期至少监测1次,饮用水每一采样期监测2次,其间隔至少10天,即采一次分析检验一次,10天后再采、检一次,可作为监测数据 出。

  3.对有异常情况的井点,应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河流: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不少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两次。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不少于12次。采样时间为每月一次或视具体情况选定。

  (3)排污渠:全年采样不少于3次。

  (4)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样一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潮汐河流:全年按丰、枯、平三期,每期采样2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每次应当在当天涨潮、退潮时采样,并分别加以测定。涨潮水样应当在各断面涨平时采样,退潮时也应当在各断面退平时采样,若无条件,小潮期可不采样。

  (7)湖泊、水库: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库,每月采样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库每年采样2次,枯、丰水期各一次。有废水排入、污染较重的湖、库,应酌情增加采样次数。

  1、每年在丰水期、枯水期分别采样测定;四季采样;月采样。

  2.每一采样期至少监测1次,饮用水每一采样期监测2次,其间隔至少10天,即采一次分析检验一次,10天后再采、检一次,可作为监测数据 出。

  3.对有异常情况的井点,应适当增加采样监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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