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阳城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9〕5号)及《阳城县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征集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征集范围

面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征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体范围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民政托老托幼服务、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二、岗位征集时间

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20日

三、岗位征集数量

用人单位使用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应控制在现有在编正式职工数的10%以内。

四、岗位征集程序

岗位征集达到一定数量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公开 名、资格审查等必要程序确定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阳城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协议书》,办理上岗手续。

五、岗位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岗位待遇

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用人单位负担20%,政府补贴80%。政府补贴部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代扣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后,每两个月发放一次。

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五种,缴费标准按照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标准执行。

(二) 表要求

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据实填写《阳城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贴花名表》和《阳城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助月发放花名表》(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每两个月 送一次,作为用人单位享受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主要依据。

每月末3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应根据公益性岗位在岗情况,据实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 《阳城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出勤统计表》、《阳城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增减花名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征集上 工作。

联 系 人:李茜

联系电话:0356——3200230

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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