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烟酒再转卖轻松获利万元?

靠流动剪发谋生的林某帮别人理一次发只能赚十余元,而短短的几天时间他却靠着收购高档烟酒轻轻松松就赚了一万多元,而这些高档烟酒竟都是他人盗窃来的赃物!

“回收”高档烟酒,两天赚一万多

7月份的一天凌晨,林某从前租客田某处收到一条微信,对方称手上有一批酒和烟,问他要不要。林某知道该消息后立马骑着电动三轮车赶到了田某所在的出租房,他发现出租房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12瓶白酒,田某还打开一瓶让他尝了一下,林某心想这批酒应该能卖不少钱。他虽然知道田某平时会小偷小摸,也知道烟酒肯定来路不明,但没多想就把12瓶酒和3条香烟全部拿回家了。之后林某发信息给他儿子,声称手上的酒和烟是从外面抵债回来的,可以拿去处理,儿子卖完烟酒后转给林某17000元,他把其中8000元转给了田某,自己净赚9000元。过了几天,林某又接到田某手上有白酒的消息,这次他收购了11瓶白酒,转卖后又净赚5600元。经鉴定,被收购的茅台酒市场单价高达5000余元,林某收购的高档烟酒价格总值为10万余元。

公司高档烟酒不翼而飞

这么多高档的烟酒是从何而来的呢?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下,田某一一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田某经过事先踩点,趁着凌晨时分先后翻墙进入两家公司办公室偷拿了烟酒,田某将烟酒转卖后随即将钱款用于打赏主播等个人挥霍。最终,在2021年11月29日,林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田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有人认为收购赃物和偷盗不一样等,并抱有可以逃避刑罚的侥幸心理。殊不知,贪图便宜收购他人盗窃、抢夺、抢劫所得赃物同样构成犯罪,切莫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红线。同时,购买二手商品时,可结合市场价格行情、交易手续是否正当等来判断买卖的是合法财产还是非法所得,以免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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