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十点,福田法院近年来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去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某汽修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存在问题,没想到这一次检查牵连出跨多地、涉3家企业的违法利益产业链……6名涉案人员,只顾金山银山,忽视绿水青山,最终被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冒牌环保公司违法拉运处置废机油
运至多地销售
被告人何某祥假冒某环保技术公司人员,给予某投资公司物业经理钟某庭回扣费3万元,与该投资公司旗下子公司某汽车维修公司和某汽车销售公司签署了《废物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何某祥、乔某均从某汽车维修公司和某汽车销售公司拉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并冒用他人名义与多家汽修公司签订了伪造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并提供虚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有了“危险废物处理手续”,被告人何某祥、乔某均开启了“双城记”,将回收的约12吨废机油运输至东莞等多地进行销售。
润滑油加工店收购倒卖赚差价
储存场地污染风险超限值
何某祥、乔某将回收的废机油运往东莞的一家润滑油加工店,顶着“加工”的帽子,做着“纯黑心”的买卖。自2011年注册成立以来,加工店从未生产加工过机油,而是从深圳、东莞等多地大量收购废机油,直接储存至店内储油池,然后通过倒卖废机油赚取差价。经检察机关现场查获,该加工店储存废机油17.48吨。
广东华测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该加工店所在场地的土壤已被废机油污染。
同时,该废机油储存场地侵入东莞市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生产活动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
福田法院审理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开庭前,福田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了程序性事项、梳理出该案争议焦点,切实保障了庭审的实质化。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事实逐一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序进行。福田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这起案件是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福田法院审理的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解释》大大降低了污染行为入刑的条件,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范围更广,力度更强。”
福田法院表示,接下来将以本案审理为契机,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水平,持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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