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

4月1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力保障产业发展用地、灵活确定供地方式、加快项目审批等9个方面着手,降低企业转型升级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好项目应保尽保,灵活确定供地方式

“以前,受建设用地指标限制,一个地方很有可能有项目,却拿不出地。现在我们承诺,只要项目好,用地问题不用担心,一定做到应保尽保。”重庆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局将遵循“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改革计划分配方式,优先安排新基建、智能产业及汽车等项目用地,加大医疗卫生等大健康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对单独选址项目直接受理用地审批,新增用地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同时,积极稳妥承接好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授权和委托,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间,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针对新产业中小企业多、起步阶段竞争力弱、市场前景不明朗等特点,《意见》提出,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获取土地,切实减轻企业用地成本。对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以及能源、环境保护、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等项目,区县政府可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通过“政府出地、企业出钱”模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

在产业用地地价标准方面,《意见》明确,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确定,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教育文体、旅游等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可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起始价,可根据法定最高出让年限价格修正后确定,修正系数为弹性年期出让年限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值。

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制造业企业在发展中,有时会出现需要增设办公、研发场所等服务设施的需求。”该负责人称,按现行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7%。

根据《意见》,若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原来7%的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够用,可以申请提高土地容积率,适当增加部分研发、设计等配套设施和产品展厅、体验场所等,不再另行征收土地价款,且可以按照原来的工业用途管理。为有效盘活土地资源,《意见》鼓励企业依法转让项目建成后多余的工业用地。

此外,《意见》还允许工业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兴办众创空间、发展新业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在5年内,可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在过去,这一举动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需要办理用途变更手续,还要缴纳土地价款,客观上提高了转型成本。

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支持土地抵押融资

为给工业企业减负,《意见》明确,对已出让工业用地,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出让工业用地的土地价款,经出让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免收滞纳金。同时,重庆局还将向企业免费开放已有的国产卫星影像数据,降低测绘产品检验、CORS卫星定位服务费等费用。

企业购地可分期、分宗办证,租赁土地可办不动产权证。实行分期付款的企业,可以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期办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实行分宗办证后,企业融资会更便利。

此前,企业只有全部缴清土地价款后,才能申办不动产权证。如今,可按土地价款付款比例先行就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办理不动产权证。企业领取此部分土地使用权证后,可用于申办分期建设手续或以地融资的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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