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8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扩建1条无溶剂合成革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福鼎市龙安工业区岐港路6号

建设单位

福建国泰超纤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一条无溶剂合成革生产线,年产无溶剂合成革3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干法车间内增设一条无溶剂合成革生产线,仅涉及设备安装,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扩建后新增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洗桶水、塔顶水、二甲胺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项目区管 排入龙安合成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进入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洗桶水、塔顶水经厂区现有污水收集池缓冲后排入龙安合成革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2标准的2倍限值排入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增少量二甲胺废水统一由槽罐车装车运送至龙安合成革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预回收处理。

(2)气环境:该扩建项目①新增无溶剂合成革生产线采取一套水喷淋塔吸收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②新增无溶剂合成革配料废气引入现有干法配料间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③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a新增无溶剂合成革涂覆台上方安装集气罩,烘干段采用全包围结构;b配料筒必须安装密封盖;c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

(3)声环境:该扩建工程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新增的生产设备。降噪措施:所有机械设备的安装,其基础均应作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

(4)固体废物:该扩建项目的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工业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桶、废离型纸、皮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布袋除尘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布袋除尘回收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原料桶由厂家(浙江华峰)回收使用,其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擦刀布等废弃沾染物、废机油、洗桶残渣、实验室清洗残渣、中间废水过滤渣、精馏塔釜残渣等委托邵武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化学品废包装容器委托福建龙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28日对福建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现有委托处置危废的单位均有相应资质可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且有能力处置,本项目的危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新增的废活性炭HW49(900-041-49)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7826176 传 真:0593-7821936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福鼎市桐城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ND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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