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湖南公司老板行贿获刑,欲“隐瞒”消息,引深交所关注

图@视觉中国

2019年8月5日晚,深交所向永清环保下发了关注函。在关注函里,深交所要求永清环保说明公司实控人刘正军因涉嫌行贿被判刑的相关媒体 道是否属实,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是否违规。

关注函显示,此前有媒体 道永清环保的实控人、时任董事长刘正军于2018 年 9 月 29 日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审查,并于次日被永州市公安局逮捕,于 2018年10月19日辞去董事长职务。法院于2019年7月2日对刘正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

这个过程中,永清环保于2018年4月11日发布公告称,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并于2018年10月22日发布董事长、总经理变更公告称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相关职务,由申晓东接任总经理职位。此外,并无对案件相关的详细披露。

这一利空对永清环保的股价造成了冲击。截至2019年8月6日午间收盘,永清环保下跌6.87%,跌至4.61元/股。

资料显示,永清环保于2004年成立,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经营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新能源发电、污染修复等环保工程的咨询、设计、总承包,环保工程相关设备销售,清洁服务等环保业务,在2011年3月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

而根据中国裁判文书 2019年7月29日公布的刘正军单位行贿一案刑事判决书,刘正军正是因在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招标中行贿而获刑。

判决书显示,2013年,刘正军请时任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某出面给时任衡阳市委书记李某打招呼,衡阳市城管局及招标办在“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招标过程中量身定制招标条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违规启用复评程序,永清环保方才顺利中标该项目。

2013年10月,永清环保发布公告称收到“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项目总投资额概算约为4.01亿元,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此外,与永清环保同为永清集团子公司的永清机械中标获得永清环保上述衡阳项目的第二批设备采购合同7711万元左右;另一家子公司永清水务也中标衡阳市污水处理厂B0T项目。这三家公司都由刘正军控制,互为兄弟企业。

判决称,刘正军身为永清集团控股股东,为给永清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永清环保等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55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万美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刘正军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受贿案件的判决书里。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 ,2019年1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受贿案宣判,被告人谢立在职期间先后收受刘正军等17人给予的财物,并在为永清集团在内的多家湖南企业提供了帮助。

被告人张文雄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涂爱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5万余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而涂爱芳持有包括永清环保在内多家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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