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井盖不严导致轿车前轮被卡责任究竟谁来负

由于小区内一处维修中的污水井井盖未盖严,业主开车经过时,车轮被陷,导致车辆受损。业主找到物业公司协商,对方称车辆受损系业主操作不当所致,不负赔偿责任,为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

业主

井盖周围未见警示标志

当蔡先生找小区物业公司讨说法时,对方态度令他难以接受。“他们说这是我操作不当所致,让我承担后果,与物业无关。我坚持维权,物业公司不正面回应,只是不停催促我挪车,说有事可以协商,否则后果自负,可是事发至今已经几天了,依然没个结果。不是我不挪车,而是井盖卡在车轮下,擅自挪动会对车辆造成二次损伤,谁来负责不得而知?”蔡先生说,井盖有问题,物业公司应及时维修并设立警示标志,但是物业公司却未能尽此义务,导致车辆受损。不仅如此,事发当天上午,小区业主陈女士前往垃圾台倒垃圾过程中曾掉入此井中,物业公司也没有做出相应处理。

物业公司

业主有赔偿诉求可通过诉讼解决

据悉,事发后蔡先生调取了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调取了小区的监控录像。两份影像资料均显示,事发时,该污水井附近未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对此,这位姓边的负责人称,查看之前的小区监控录像后可以确定,此前工作人员在井口处设置了警示标志,但在事发前被人擅自挪开了,如果业主想要维权,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目前,蔡先生应尽快将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挪开,保证小区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

对于物业公司的说法,蔡先生表示,“事发后物业公司做了补救,但这些措施并不是物业公司免责的理由”。

律师

最终赔偿要靠双方协商

蔡先生的车辆被井盖卡住受损,以及业主陈女士跌入井内,到底是谁之过?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功表示,此前,住建部门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于城市井盖,实行“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造成车辆、行人损伤的,一律由井盖产权单位负责赔偿。在小区内,井盖的所有权虽然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是物业公司作为全体业主聘请来管理小区的单位,是井盖的实际管理人,有义务随时检查小区内的安全等情况。

对于物业公司提出设置警示标志但后来被人擅自挪动的说法,刘新功认为,此说法不能作为物业公司推脱责任的理由,警示标志被挪动或未及时恢复,恰恰说明物业公司管理有瑕疵。因此,此事中,物业公司应负主要赔偿责任,最终的赔偿还是要靠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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