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干部被问责!山东对化工行业无序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出重拳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6日将督察发现的1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山东省,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整改和责任追究调查工作。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63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正厅级6人、副厅级23人、正处级53人、副处级51人、科级及以下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次、诫勉谈话30人、通 批评1人、组织处理1人。

4月22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十四例有关典型案例进行了通 :

一、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突出问题。

三、化工行业长期无序发展,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问题。

四、违规用海比较突出问题。

五、部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不力问题。

六、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开发突出问题。

七、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突出问题

八、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不力问题。

九、潍坊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不力,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问题。

十、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不力问题。

十一、省国土资源厅违规发放采矿许可证问题。

十二、青岛小涧西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突出问题。

十三、沂水县为应对环保督察,为违法企业补办相关手续问题。

十四、淘汰落后钢铁工作不到位问题。

其中,第三个案例为:化工行业长期无序发展,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问题。通 的具体情况如下: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化工行业发展放松要求、管控不力,对长期无序发展问题未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和德州市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审批把关不严,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本地化工企业长期无序发展;烟台市环保局监管不力,对全市多家化工生产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未及时发现并作出处理;菏泽市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地下水重污染问题迟迟未予解决;青岛市有关地方和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对化工行业布局分散、非法建设等问题解决不力。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述禹(时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王万杰(时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处处长),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张毓华(时任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青岛董家口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封洪海(时任胶南市副市长),潍坊市政协副主席李传恒(时任潍坊市政协副主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政务警告处分。另有25名处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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