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 福州10月29日电 10月28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保护专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义在会上介绍了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情况及框架内容。
陈明义说,“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和编制好《规划》,是部署做好全省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举措,对于完成“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目标新任务,和2035年“美丽福建基本建成”的远景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建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行示范区和美丽中国示范省这一定位,推动环境治理向更加精准、科学、依法转变,向更加系统、集成、综合转变,向更加注重源头、绿色、低碳转变。
《规划》在落实中央要求的同时,尽量体现福建特色:如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木兰溪整治等经验模式,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生态环境支撑;立足全省多山多水多绿、天蓝海阔岸长的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以“大环保”格局系统谋划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和美丽园区“五大美丽”建设,为实现2035年美丽福建基本建成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多区叠加优势,加强绿色循环经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乡村振兴、两岸融合等改革的系统集成,保持在全国走前列作示范的生态环境创新优势。
据陈明义介绍,《规划》全文共13章,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现状与形势。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成效及当前面临的挑战。“十三五”期间,规划确定的17项主要指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历史高位,持续领先全国。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阐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共治共享,系统治理、协同管控、改革创新、示范先行等基本原则。科学、合理设置七个方面30项指标,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约束性指标,共16项,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碳排放强度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第二类是预期性、引领性、对标性的指标,共14项,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覆盖率、美丽河湖数量、绿盈乡村比例等。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共10个方面160余项具体任务,策划蓝天、碧水、碧海、净土等九大重点工程53类重点项目。减污降碳方面,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实施“绿碳”“蓝碳”工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美丽城市方面,深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静夜守护”行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保障城市环境安全。美丽乡村方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梯次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美丽河湖方面,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闽江、九龙江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建立河湖生态健康评估体系,建成一批美丽河湖样板。美丽海湾方面,“一湾一策”深化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健全“海上环卫”机制,开展海湾全天候可视化监管,建成一批美丽海湾先行示范区。美丽园区方面,实施“一园一策”综合整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环保智慧园区。风险防控方面,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补齐医疗废物处置短板,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区域协作方面,与“海丝”沿线地区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探索两岸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新路径,推进闽东北、闽西南协同保护与发展。智慧监管方面,实施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深化生态云平台应用,构建环境信息“一张图”、监测监控“一张 ”,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体系方面,加强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强化激励约束的政策供给,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政治统领、组织实施、投入机制、打造铁军、实施评估等方面提出措施要求。重在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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