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矿泓通煤化工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获得山西省环保厅(晋环函[2014] 1303号《关于山西襄矿泓通煤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合成气制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 告书的批复》的环评批复,批复中要求“灰渣场选址位于紧邻厂区北侧荒沟内”。该公司在指定选址范围内进行粉煤灰处置,处置工作由襄垣县中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过程严格执行了灰土防渗及洒水作业,做到了层层碾压、场地平整,不存在 传反映的违法倾倒行为。
五阳热电厂贮灰场位于距电厂4Km的“泉沟”,1997年11月19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潞安矿务局五阳热电厂初步设计环保篇章审查意见的批复》(晋煤环19971336号)和1998年1月2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路安矿务局五阳热电厂初步设计变更的批量》(晋煤基1998114号)都有明确批复意见,襄垣县土地局2000年12月10日以襄国用2000年第173号对灰场使用出据了土地使用证,该厂自2000年1月投入运行以来,按照设计要求,在贮灰场进行灰渣的干式贮存,按照分层碾压、覆土、绿化等程序进行操作,目前已贮灰渣约80万m3,覆土(绿化、复用)面积达1.5万㎡,灰坝、拦洪坝坝体牢固、稳定,排洪、泄洪设施安全可靠。
经调查,两企业均有合法环评手续,固体废物在指定地点倾倒达到4.5米左右厚度时进行覆土碾压洒水等措施,并非 传“固体废物未覆盖”, 传所引用图片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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