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首先要解决资源回收的问题,目前中国电子废弃物回收领域,已经涌现一批成熟的企业和商业模式。与此同时,大型品牌厂商也通过自建回收,践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像旧衣物回收、手机回收等中高值回收也涌现了一大批O2O企业。但是像饮料瓶这样最常见且对环境构成污染的小件,虽然有盈创这样的企业在关注,但从盈利、运行方式等方面,依然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押金返还制度的魅力
那么这种制度建设,应该如何展开呢?常涛介绍说,押金返还制度要依据9个关键参数,分别是立法范围、财务分析、目标和惩罚规则、手续费、押金值、组织机构、包装物类型的覆盖范围、物流、返还点。它们需要根据当地需求、立法情况、回收利用目标、人口统计资料、产业结构和现有的协定等来拟定适合本地的体系。
企业呼吁加强顶层设计
目前,全球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确立了环境押金返还制度的法律地位。但大多集中在欧洲国家,其中德国的回收及覆盖率达到了98.5%(饮料瓶/易拉罐、玻璃瓶)。常涛表示:“押金体系的实施,实现了金属和PET饮料包装物的高回收率(规模化),并提高了一次性饮料包装物的使用生命周期,及对环境的直观保护,使得城市‘乱丢废物’现象几乎完全消失了。此外,押金制度对于消费者和贸易行为而言更加容易并且有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充分再利用。”
常涛希望政府部门能做好顶层设计,一方面须建立起宏观监督机制,对环境押金返还制度实施进行总体指引和监督,规范行业制度。另一方面,在企业层面,强化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回收本企业废旧产品的全程义务,考虑建立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消费者对废弃物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9条规定,凡应回收的包装资源,各商品经营单位在出售商品时,可采用收取押金的方式,保障如数回收。但后来《办法》因故废止。
常涛说:“这是一件令绝大多数学者遗憾的事情,如今中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环境监管和治理,此时押金返还制度应顺势受到政府、学者、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赞誉,并借助现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换平台,‘制度+智能环保设备+物联 ’定能引发消费者在资源分类回收的兴趣和主动性,这对于反向物流体系的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并带动新兴环保企业的崛起,弥补再生资源领域的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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