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8人!郑州警方打掉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犯罪团伙

两地同步出击,打掉非法拆解废旧蓄电池污染链条

根据侦查员蹲守跟踪反馈的线索,1月19日上午9时,柳林分局负责人紧急召集警力进行分析研判,制订抓捕方案和应急措施。

而后按照张武清副局长指示,一方面,由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昱请示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协调洛阳市汝阳县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通力配合;另一方面,兵分两路分别由治安管理服务大队负责人陈文举和副大队长刘鹏飞带队,兵分两路提前到达郑州市西四环与化工路交叉口附近废弃仓库和洛阳市汝阳县境内的废弃厂房周边待命,并做好统一抓捕准备。1月19日14时许,两路抓捕人员同步出击,在两地当场抓捕嫌疑人23名,在郑州市西四环仓库查获旧电瓶100余吨,在洛阳市汝阳县废弃厂房内查获旧电池200余吨。

仓库内堆积的电池多为铅酸电池,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标注为特殊材质的电池。东侧厂房的西南角有一个黑乎乎的池子,附近地面也都被浸染成黑色。池子内的黑色液体特别刺鼻。

“他们在厂房内将铅酸电池简单处理后,将没有经过任何环保处理的溶液直接倾倒。”民警说,这些废旧电瓶分解出来的浓酸被随意处理,各类重金属不仅仅会污染土地,还会污染地下水源,对生态造成非常严重与持久的危害。

抓捕涉案人员后,柳林分局对抓获的23名嫌疑人进行审讯。经查明,嫌疑人史某(男,周口沈丘县人)伙同刘某(男,周口沈丘县人)等人于2017年3月起从事废旧电池收购业。对收购的废旧电池,该犯罪团伙一方面直接卖给汝阳县闫某经营的一家公司,另一方面组织员工进行拆解。其将拆解的含铅酸液稀释后由中转车运至郑州市化工路与文竹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人行道内的雨水管道口进行排放,将拆解的废铅销售给汝阳等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非法炼铅厂,在给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获取非法利益。其中,洛阳市汝阳县闫某所经营的公司自2017年以来共收购旧电瓶1000余吨。

目前,涉嫌环境污染的18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关于汽车废旧电池的回收

1.废旧电池的回收现状如何?

翻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在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中,废旧铅酸电池位列其一。对它的生产、回收、处置,国家都有严格的从业要求,然而,现实情况却并不乐观。

近年来,为预防和杜绝铅污染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连续发文,严厉整治铅酸电池企业。截至7月底,全国1930家铅酸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八成已被关闭取缔。

2.废旧电池最终流向哪里?

那么,这些被集中起来的废旧电池又流向哪里?“相当一部分被转卖到了小商小贩手中。”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3.为何有人争相回收汽车蓄电池?

该业内人士介绍,以一块重约15公斤的家用汽车蓄电池为例,按照60%含铅量算,含纯铅9公斤,一转手可赚百八十元。在市场上纯铅的价格每吨高达1.7万元。

据了解,铅是一种遇高温易挥发的重金属,按照流程,要求加热熔铅时必须在密封的状态下进行,要回收铅,设备非常昂贵。

线索提供燕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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