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重拳出击防治大气污染

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该县加强各类工地监管,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制定出台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管理办法,将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列入行业“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在退出“黑名单”前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提升扬尘污染监控水平,严格运输扬尘管理,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落实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各项制度,建立完善黄标车淘汰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 制度,对环境污染举 者经查实后给予500元至5万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格局。

持续推进燃煤污染治理。该县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实现该县城区面积的60%以上,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继续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持续排查取缔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严防非法销售行为反弹。着力推进洁净型煤替代,加快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善,加快完善配套供热管 ,合理制订热源建设方案。继续淘汰小燃煤锅炉,全面完成县城建成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持续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餐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该县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调研,为“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整治,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禁止将油烟排入城市地下管道。加强监管,严查违规漏天烧烤,以及不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超标排放行为。

严格机动车污染治理。该县按照“四个具体”要求,查清全县剩余黄标车车源,严格车辆注销手续,确保2017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剩余黄标车。加强拆解企业监管,严防已淘汰的黄标车、老旧车重新流入二手车市场。加强新售车辆环保管理,确保县域内销售的新车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在用机动车冒黑烟及超标排放治理,加强重型柴油车监管,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责令限期安装。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坚决取缔所有黑加油站,对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取缔不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开展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年度内成品油检测实现辖区内加油站、油库全覆盖。

持续做好禁烧禁燃工作。该县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7年年底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在86%以上。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继续执行秸秆焚烧扣减乡镇(街道)财力规定,坚持秸秆焚烧约谈问责制度,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县“零火点”目标。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禁放区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

强化监管,严格问责。该县加强职责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强力推动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奖惩问责,制定出台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的奖励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突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每一个点位扣减监管责任单位2万元,连续两次出现同样问题公开约谈监管责任单位“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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