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极易腐烂变质,散发恶臭,传播细菌和病毒。以餐厨垃圾为养猪主要饲料,“泔水猪”与人类食物链相连,可能会产生潜在、不确定性的传播疾病的风险。一些非法小作坊炼制“地沟油”,并利用监管部门之间执法空白,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回流至餐桌机率大增。
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是杜绝“地沟油”非法回流餐桌,提高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连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全县2000多家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城区1000多家餐饮单位已签订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协议。下一步,已签订收运协议的餐饮单位将配备配套餐厨垃圾桶,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规范台账工作,产生的餐厨垃圾不能随意处置,实行统一上门收运,并将其运送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预计2020年10月投入试运行
5个“不得”餐饮单位要牢记
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告知书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经营户: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武政告〔2019〕3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为顺利推进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气使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餐厨废弃物一律纳入集中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积极配合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工作的开展,主动签订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协议,做到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运处置;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直接用于饲养畜禽。违反上述规定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参与集中收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集中签约的餐饮单位可向县综合执法局申领120升配套餐厨垃圾桶。餐厨垃圾桶一经发放,交由各餐饮单位自行保管。如损坏、丢失等影响餐厨垃圾正常收运的,由餐饮单位按政府采购价照价赔偿。如因停业、搬迁等原因停止收运的,提前告知收运单位并交回餐厨垃圾专用桶。后续新增的餐饮单位,需按政府采购价的价格自行付费购买。
四、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热线:0579-87282186。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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