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鑫指出,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山西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但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对“煤焦电”产业发展路径依赖,甚至违背国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
经督察组核实,山西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1336万吨。一方面,近几年山西全省焦化产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干快上,加速焦化行业产能扩张,产业结构调整陷入“越调越多”的怪圈。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山西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发现山西省焦化产能扩张冲动依然强烈,推进焦化产业升级改造不力,优化产业布局形同虚设,污染治理避难就易,污染排放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焦化是山西省重要产业,近年来山西省焦炭产量每年保持在8000余万吨,位居全国之首。
2017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山西省焦化产能调整重组多年来推进不力,调整重组效果十分有限,缺乏以环保治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心,对企业提标改造一再放松要求。山西省整改方案要求,加大焦化行业的整合力度,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加强环境监管,2017年底前,确保全省焦化行业稳定达标排放。
不过,督察发现,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优化力度不够,焦化产能“越调越多”,污染治理避难就易,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十分突出。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地区要严禁新增焦化等产能。但督察发现,山西省推进大机焦建设、提升行业装备水平的过程,也是放任焦化产能新一轮扩张的过程。2009年,山西省经信部门核定全省焦化产能18794万吨,截至2018年9月实际建成产能14768万吨。山西省将产能差额作为新、扩建焦化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在其他省份大力推动独立焦化企业淘汰转型情况下,山西省这些预留产能指标正在被加速释放。
此外,2018年9月山西省出台的《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坚决控制产业规模,确保建成焦炉产能总体稳中有降,却无任何实质性控制措施。晋中市焦化行业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甚至提出,充分利用闲置产能(即未建产能)指标,提高产能指标利用率,变相鼓励新扩建焦化产能。
2017年11月,山西省发改委、原经信委联合出台《山西省焦化产业布局意见》(下称《意见》),拟集中在5个地市打造12个重点焦化园区,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太原全市及其他地级市城区和郊区严禁新建、扩建焦化项目,现有焦化项目逐步搬迁。
但督察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山西各地对此置若罔闻,依然各行其是,《意见》沦为一纸空文。
2018年初,太原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请示将清徐县纳入全省重点焦化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建设年产1500万吨的焦化园区。山西省发改委、原经信委出具意见同意在不超出太原市总产能前提下,清徐县可保留一定焦化生产能力,明显违背自己提出的产业布局优化要求。
《意见》中明确晋中市2个重点焦化园区位于介休市和灵石县,但平遥县经信部门仍于2017年12月对平遥煤化集团134万吨/年焦化项目进行备案,并称该项目符合《意见》要求。该项目建成后,平遥县焦化产能将增加到300万吨。
督察同时发现,在推进焦化行业全面达标治理过程中,山西省对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疏于管理,焦化行业污染问题、熄焦水超标问题均十分突出。
比如,吕梁市金桃园焦化公司焦炉炉门破损严重、四处冒火,烟气随意排放、浓烟滚滚,污染场面触目惊心;山西介休三盛焦化有限公司焦炉集气罩破损,出焦时烟气大量散逸;长治市麟源煤业公司焦炉炉顶、煤气上升管、炉门等处存在明显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装煤、出焦时部分烟尘直接排放。
督察组抽取太原、晋中、临汾、吕梁、长治、运城等地14家焦化企业的熄焦水进行检测,有12家存在超标现象,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大量污染物转化为气态排放。
比如,山西银焱集团娄烦东升煤焦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氨氮浓度为986毫克/升,超标38.4倍,挥发酚浓度为425毫克/升,超标849倍;临汾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混入熄焦池,熄焦水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浓度分别超标16.1倍、145.8倍和5.3倍等。
督察指出,山西省发改等部门及有关地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对打好焦化产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态度不坚决,产业结构性、布局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山西省各级经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不力,焦化行业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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